第B8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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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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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起纠纷,“带头大哥”带上20多人去挑衅
“小弟”抡斧头砍下对方的手
  为了抢一个工地的废砖头,30岁的郭华和竞争对手发生了纠纷。第一次对峙时,他因为人少吃了亏。落败后,咽不下这口气的他喊来了20多个人,揪打中,他的“小弟”砍下了竞争对手哥哥的一只手。

  郭华是个生意人,专门在一些工地上做一些收废砖头、废旧物品的生意。2006年年底一天,郭华听说江宁有个工地上又有生意,马上赶过去,却已被竞争对手陈元捷足先登。

  这可是一笔大生意,为了能分一杯羹,郭华带上几个亲信找到陈元谈判,要求对方让出一点让他来干,双方由于话不投机马上吵了起来,而因为谈判地点在陈元这边,郭华只带了几个人过来,处在下风。眼见情况不对,郭华马上跑回车上逃走了。

  回去的路上,郭华并不想就这么算了,回想起刚才那一幕,他更加觉得自己太没面子了。“不行,这口气我实在咽不下去,我一定要教训他们。”郭华气愤不已。半个小时之后,郭华喊来的20多个人陆陆续续到了集合地,大家很快分坐几辆车子浩浩荡荡开向陈元家。可是令郭华郁闷的是,陈元并不在家,他们只找到陈元的哥哥陈兵。

  “你们干什么啊?”陈兵见来了这么多人,大声呵斥着。“不干嘛,谁让你们让我吃亏了,上午你也在,闹得也很凶,既然陈元不在,找你也是一样的。”郭华认完人自己走了。而陈兵一听这话,知道来者不善,马上到厨房拿一把菜刀防着,双方很快打斗起来。

  陈兵寡不敌众,他的手也被人用砍斧给砍断了,当他的手落地的一刹那,所有人都傻了,紧接着来挑衅的人四面逃散,而昏迷的陈兵马上被家人送到医院。后来虽陈兵捡回了一条命,但是经过警方法医鉴定,陈兵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就在郭华回去的路上,他接到了手下人的电话,郭华才知道事情闹大了。“案发当天晚上,郭华还打电话给我,说要一起凑钱给那个砍伤人的人,让那个人快点逃走。”郭华的一个朋友说。

  今年年初,郭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到江宁区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郭华同案犯的证言都证实郭华在和陈元交涉生意纠纷的过程后,郭华明确表示要找人教训对方,并打电话邀集人,又安排人去买香烟给前来的斗殴者。综上,法院认为郭华积极组织、参加聚众斗殴的主观故意明显,事实清楚,而郭华对聚众斗殴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后果清楚。近日,法院一审以郭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江研

  快报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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