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人:赵先生
求助内容:上周一晚上六点多,我下班骑电动车经过南京艺术学院门口时,因为车辆太多遮挡了前方视线,一下撞上了慢车道上的隔离桩。结果脸部受伤缝了四针,牙齿也被撞掉四颗。我应该怎样维权?
市民:
撞上隔离桩受伤
赵先生家住草场门,每天下班都要经过北京西路上的南艺南大门。上周一晚上六点多,他照例骑电动车经过,却发生了意外。
“当时慢车道上车非常多,我就紧挨着前一辆车骑,前一辆车忽然一拐在避让什么,我来不及刹车,就撞上了隔离桩。”赵先生说,他整个人从车上飞了出去,左侧脸碰地,眼镜片把左颧骨切了个口子,送到医院后缝了四针,昨天刚刚拆线。
更糟糕的是,四颗门牙都被撞掉,以至于他跟记者讲述事情经过时都有些“口齿不清”。事发后,赵先生一直在家里休息,工作耽误了不说,还得不停地往医院跑。
“这些隔离桩虽然是起到了禁止汽车开上慢车道的作用,可是也有安全隐患啊!”赵先生对隔离桩的合理性提出质疑,“我该怎样维权,有没有相关部门能弥补我一定的损失?”
交管局:
备案后等候调查
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法制科了解到,隔离桩这一交通标志是由交管部门负责设置和管理的。昨天下午,记者陪同赵先生的妻子苏女士来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负责信访的蒋警官首先询问当事人是否在事故发生后到事故处理部门备案,苏女士解释当时打了110,但是因为忙着送医救人,没有及时备案。蒋警官称应该尽快到事发路段的交警大队说明情况,“只有认定基本事实,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蒋警官就事故发生情况做了笔录,他表示,按照程序会把记录转交给监察室,两三天后会有相关人员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至于赔付和隔离桩的合理性等相关问题,蒋警官没有回答,只表示请当事人等候交管局有关部门的调查。
律师观点:
责任由法院裁定
随后,记者就维权一事征询了几位律师, 江苏华庭律师事务所的王荩刚表示,建议当事人去法院,因为交管部门称隔离桩合理和当事人称不合理都是无效的,只有第三方才能裁定交通标志的合理性。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蒋德军也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法院基于“交通标志的设置应以安全第一为标准”的规定可以将此事立案,法院可以调查设置交通标志的初衷以及这一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来裁定是否存有安全隐患,以此判断设置路标的合理性。两位律师依照经验分析,交管局应该承担安全责任,当事人疏于观察也需要承担责任。
见习记者 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