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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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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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高中“先贫后富”是公平的顺序
  ■热点纵论

  同样一片面包,对于一个饥饿的穷人和丰衣足食的富人来说,其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国家提供的免费高中义务教育,就是这样一片面包。

  11月23日的《中新网》报道,新疆区委书记王乐泉23日称,新疆相对贫困的和田、喀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三地州将率先实行高中阶段免费义务教育。在此基础上,力争2015年在全新疆基本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王乐泉进一步表示,要继续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和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力度。

  虽说之前已经有一些省市在酝酿12年或者15年免费义务教育,但真正付诸实践和给出明确时间表的,新疆是第一个。新疆实践会不会马上形成鲶鱼效应,值得期待,但我更感兴趣的,是新疆推行12年免费义务教育“先贫后富”的顺序,因为,这一顺序最大程度契合了免费教育的公平理念。

  12年免费义务教育是个好东西,但寄希望于全国范围内统一实现,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毕竟,各地面临的实施条件各不相同,进度自然也会有所差异。对于一个地方来说同样也是如此:财力有限,同时实现12年或15年免费义务教育不切实际,只能有选择性地让部分地区先走一步。如此一来,就有了方向性的选择问题。在我看来,让贫困地区率先延长免费义务教育时间,是最公平的选择,因为弱者永远更需要国家的帮助。

  由政府提供的免费义务教育,是一种公共福利,对于比较贫困的家庭来说,它更是一种事实上的国家救济。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是,同样的教育费用,对于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和比较贫困的家庭来说,其形成的负担是完全不一样的——对于前者,或许只是意味着多增加了一笔开支;对于后者,则可能就是无法承受之重。而最大程度地保证贫困家庭的孩子不因贫失学,恰恰又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此一来,由政府提供的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向贫困家庭和贫困地区倾斜,就是教育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新疆的实践,给了教育公平一个明确的方向。

  政府最大的作用之一,就是通过财富的重新分配促进社会公平,而免费义务教育,又是一切公平的起点。对于延长免费义务教育时间来说,从一些地方的计划酝酿和新疆的实践来看,要不要推行已经不会有什么争议,如何推行才能最大程度体现公平,才是决策者最需要考虑的问题。我想说的是,各地在延长免费义务教育时间的推行过程中,“先贫后富”应该成为一种固定思维,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比如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先投入贫困地区的高中免费义务教育)等手段,让国家救济能够集中力量,先帮助有迫切需求的弱者解决燃眉之急,如此,延长免费义务教育,才能在最公平的轨道上一路走好。

  (本报评论员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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