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抗击全球金融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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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管好用好新增千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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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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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好用好新增千亿投资?
  保证

  新增千亿投资不会带来

  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

  ■以“十一五”规划为依据,因此完全可以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

  ■对项目资金、质量、进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 江国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24日说,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将主要用于保障民生、农村和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项目。通过加强管理、联合督查等方式,可以保证工程质量,防止产生“豆腐渣工程”、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

  这位负责人说:“由于在投入领域和具体项目的确定上,我们以‘十一五’规划为依据,因此完全可以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可以说,我们是把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部分地提前实施了。”

  据悉,新增中央投资中,340亿元用于加快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0亿元将用于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50亿元用于加快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加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的资金约130亿元;用于加快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的资金达到120亿元;用于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的资金为60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11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众很关心新增中央投资如何用好、管好的问题,“我们也很关注”。“我们绝不能放松管理上的要求,绝不能降低管理上的标准”。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工程的质量。这个管理难度比较大,不仅关系到这一轮政策效应的发挥,也要对得起黎民百姓。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投向、安排原则、有关标准、建设程序等要求选准选好项目,用好管好建设资金。“对项目资金、质量、进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监管

  如何管好用好这笔资金?

  “每个项目都要经得起检验”

  ■违法违纪行为,除了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必要时对有关地区要扣减明年的投资额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越权审批项目,也不得降低标准批准建设项目

  今年四季度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怎样确保管好用好这笔资金?怎样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行为?怎样防止中央新增投资被截留挪用、滞留浪费?

  面对记者的提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态度鲜明地表示:“新增中央投资来源于人民,我们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用好这笔投资,以完成高质量的项目为最终目标,使每一个项目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他说,对违法违纪行为,除了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必要时对有关地区要扣减明年的投资额度。

  这位负责人说,在安排、实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过程中,国家将多管齐下、多策并举,严格执行投资管理制度,防止和杜绝项目安排中的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

  首先,各级发展改革、审计、财政等部门,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也将加大对项目建设中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

  其次,国家正在制订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办法,以规范各部门、各地方和项目单位的行为,确保新增中央投资的安排、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此外,国家已明确要求,要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建设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越权审批项目,也不得降低标准批准建设项目。

  这位负责人说,国家已经明确责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中央项目的责任主体,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管理企业;地方项目的责任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

  据了解,国家已明确要求,落实各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新华社记者 江国成

  附

  加强对千亿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发出通知强调

  加强对千亿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发出通知,强调加强对今年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把紧急落实新增中央投资等扩大内需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信心,迅速行动,通力协作,务实高效,抓好组织落实。

  二、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地区,抓紧编制并下达新增投资计划;中央投资应在计划下达1个月内按照工程进度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国土资源、环保部门要及时完备项目用地审核和环评审核手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并加大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有关银行要保证信贷资金及时到位;审计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相关项目和资金的审计。

  四、各项目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进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成立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参加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部,负责日常工作。中央检查组拟于2008年11月下旬陆续派出。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央检查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整改。对地区和部门项目安排不当、投资方向不符合要求以及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中央检查组可建议发展改革部门收回投资,缴回中央国库,核减该地区、部门安排投资的数额。对检查中发现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和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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