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浦刑 浦研 记者 宗一多)浦口区一男子在4楼将物品往楼下乱扔,砸坏了楼下的一辆高档轿车,造成7200元损失,日前被浦口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以刑罚。
“今天我过来,你必须拿点钱给我花花,因为你曾是我的老婆”,在宁打工的徐州人高某于5月29日凌晨,来到浦口区一个花园小区401室前妻张女士的住处,霸道地向其索要钱财。“凭什么?我和你已经离婚了,我不会给你钱的。”张女士话音未落,就遭到高某一顿拳打脚踢。
张女士拉开门就往外跑,高某追出去却没追到,气急败坏的他随手捡起地上的砖块,猛砸邻居李某停放在小区楼下的一辆别克轿车出气。
随后,他又跑回到4楼的家中,将家里的各种东西从窗户口向下砸,正好这辆已经“受伤”的别克轿车停在窗户下面,结果前后挡风玻璃以及车身多处被砸损坏。案发后,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浦口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砸别克轿车的损失价值7200元。落入法网后,高某很识相地赔偿了车主李某全部经济损失。由于高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法院遂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处其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