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研 快报记者 马乐乐
发自高淳县法院
为报复,高淳一男子竟用农药毒死同行养殖的螃蟹,结果赔了大钱,还被判刑。
高淳人张某是专门做水产生意的,今年6月的一天,他从一个水产养殖户那里收购到不少河虾。在返回途中,他遇到同行孙某,孙某得知收购一事很生气,“这一带水产养殖户的河虾,长期都由我收购的,你下次不准再来了!”
张某听后也很生气,不过他知道不是孙某的对手,只好赔着笑脸答应。事后张某一直怀恨在心,欲寻报复。
8月5日晚上,张某携带事先购买的四瓶氯氰菊酯农药、砖头装在塑料袋里,悄悄来到孙某承包的蟹塘附近,见四下无人,将装有农药及砖头的塑料袋扔进蟹塘,致使塘里的螃蟹、鲑鱼、虾大量死亡,后经过评估认定直接经济损失2.4万多元。
张某被抓获后,赔偿了孙某3万元。日前高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为泄愤报复,以投毒的方法破坏他人生产经营,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为此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