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至15天
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缓解申报压力,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纳税申报期限由原来的10天延长至15天,新规定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韩粉英 都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