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权/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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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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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家电下乡” 苏宁中标
  快报讯(记者 杨坤)昨日,商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流通企业项目》规定,并公布了制造企业和流通企业的中标名单,12月份起将在全国12个省市正式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苏宁电器再度中标家电下乡全面推广工作,并且覆盖了此次新增加的所有地区。

  此次招标项目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开发、生产适合农村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实施的12个省市地区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含冷柜)、洗衣机、手机等四类家电下乡产品,由中央和实施地区省级财政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苏宁电器营销总部执行总裁金明介绍,除了国家划定12个省市,苏宁还将进入其他地区,也全面按照国家家电下乡的补贴标准,纳入家电下乡计划,参与地区多达120个。金明表示:在苏宁划定的门店范围内,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补贴标准,对于不在国家划定的区域和补贴范围之内的产品,均由苏宁电器给予补贴。农民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在苏宁指定门店购买,每类产品最多限购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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