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权/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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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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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儿名,父母败诉
  一套房,父母和儿子都说是自己的

  房产证上写儿名,父母败诉

  一方是年过七旬的父母,一方是曾经的孝顺儿子。现在他们却因为一套房子争执不下,两度闹上法院。房子究竟该归谁?尽管法院两次都判决房子归老二所有,但老两口还是觉得很不服。

  管老太和老伴有3个儿子。一家人本是住的公房,1985年拆迁后福利分房,共拿到了大行宫同一小区一大一小两套房子:一套是在4楼的单室套,30多平方米;一套是2楼的两居室,50多平方米。

  考虑到上下楼方便,管老太和老伴住进了2楼的两居室。2006年,管老太和老伴开始考虑遗嘱问题,决定让3个儿子平分这两套房。

  “这两套房子里,大的那套是我的个人房产,怎能作为爸妈的财产平分?”提出异议的是二儿子。他认为,这大套房子是自己当年跑了多趟拆迁办才要来的,并与父母达成了口头协议,留给自己结婚用;4楼的单室套才是真正分给父母的房子。老二说,父母表示单室套的房子他们已经够住了。至于为何另外两个兄弟在拆迁时没有分到房子,老二这样解释,“当时是福利分房,这房子是我多次找拆迁办才要来的。你自己没要,怪哪个?”

  而后来大房子之所以一直是老人住,是因为“爸妈看中了2楼行动方便,提出想换房子住。”老二表示,自己一直是个孝子,就同意了,让老人一直住到了现在。

  老二于2000年购买了房屋产权。“我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

  “我都快被气死了!你看我这速效救心丸随身带着呢!”管老太否认了老二的说法。“当初拆迁后福利分房,是按照我们一家五口人分的。照理说人人都有份。怎么能说成是他自己要到的?”不过当记者询问房产证上的姓名时,她也承认大房子的确是老二的名字,但同时强调:这是老二背着大家悄悄办的手续,自己跟老伴都蒙在鼓里。

  按照管老太的说法,老两口都大字不识一个,当初房产的相关手续全是委托老二办的。她认为老二正是利用这些机会,把大房子逐步登记到了自己名下。而对于自己的说法,管老太也坦言确实拿不出什么证据,只是一个劲摇头,“都怪我以前太信任他了!”

  双方各说各有理,争执不下。2007年末,管老太将老二告上了玄武区法院,要求平分房产,最终因依据不足被判败诉;老二在今年8月份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人让出自己的房产。日前法院判决房产权还是归老二。对此老人放话:“要等腾房,除非我们升天。”

  见习记者 沈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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