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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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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 待遇将“随岗定”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变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为岗位绩效工资,岗变薪变、薪随岗变。”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今后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工资待遇“随岗定”。

  根据《实施意见》,凡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进行岗位设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意见》还明确,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不同的岗位等级: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据介绍,实现事业单位人员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将打破人员的“身份终身制”,这意味着江苏4.1万家事业单位将通过人员聘用制度,实现14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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