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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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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义务教育借读费明春取消
业内人士担心择校费可能“此消彼长”
  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多项费用涉及教育领域,包括义务教育杂费、义务教育借读费等。记者昨日了解到,江苏已率先取消了义务教育杂费,而现行征收的借读费,也将于明年春季入学起,按国家统一要求取消。

  江苏“免杂费”领先全国两年

  “免除杂费的实惠老早就有了。”江苏省及南京市物价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早在2006年、全省在2007年就领先全国免除了义务教育杂费。

  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南京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惠及该市义务教育阶段50多万名中小学生。江苏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马幸年介绍,2006年秋季,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比全国提前了半年。2007年初,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免收学杂费,免除了770万名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各级财政部门安排18.6亿元予以补助。这次国家宣布全国从2009年起免除杂费,算起来江苏“提前”了两年。此外,江苏还从今年起全面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提供课本。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担12亿元,为727万学生的课本“买单”。

  借读费明春统一免收

  按照此前的统一规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以向异地借读的学生收取借读费。目前江苏的借读费执行统一标准,省内异地借读,小学是每人每学期190元,初中是每人每学期340元;外省来江苏省借读,小学是每人每学期250元,初中是每人每学期390元。同时有明确规定,户籍在同一辖区范围内不得收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收;农村中小学不得收取借读费。

  物价部门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国家有关取消借读费的正式文件,“但只要是国家统一规定,届时我们也会严格执行。”昨天,江苏省教育厅财务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只要接到国家的相关文件,江苏肯定会按时执行。不过,鉴于教育收费的特殊性,明年1月1日起取消的借读费,正式免征将会从明年春季新学期入学开始。

  择校费会否“此消彼长”?

  采访中,相关部门坦言,虽然借读费有着严格的征收标准,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规范现象频频出现,在历年的教育收费投诉中,“借读费”都是家长们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

  此外,并非只要交了借读费,就一定能“借读”,一方面要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另一方面学校也要同意接收并且有名额。相比之下,借读费的“作用”远远没有择校费来得大。在家长的负担中,占大头的也是择校费。2003年起,南京明确了择校“三限”规定(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同时确定了高中最高3万元、小学和初中最高1.5万的择校费标准,仅当年全市收取的择校费即高达2.3亿元。

  业内人士担心,在取消借读费后,择校的辖区门槛不再像以前那么明晰,家长省下的可能是“借读费”这个小钱,暗里反而要花更多的钱在“择校费”上。南京市一位区教育局的专家也表示,取消借读费是减轻了家长的一些负担,但万一学校变相要求家长“捐资助学”,那这笔开销反而更大。

  快报记者 郑春平 谢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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