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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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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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逼小伙当“带头大哥”
  快报讯(通讯员 逸凡 记者 马乐乐)想结伙盗窃,却苦于缺乏经验,三个“九零后”的孩子竟采取胁迫手段,威逼25岁的庄某入伙做“带头大哥”。庄某不答应,竟被非法看管40多小时。最终,这几个男孩以非法拘禁罪获刑。

  小吴等3人都是1990年后出生的男孩,初中毕业就辍学在社会上散混。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3个人觉得手头太紧,打算结伙行窃。“我们‘毛太嫩’,缺乏偷东西的经验,而且我们也不知道哪些人家有钱,最好找个‘老大’带我们去偷。”小吴说。

  “庄某可能有经验,让他带我们去。”男孩小郎说,他认识25岁的庄某,可以讨好他,认他当“老大”。于是,他们将庄某请到一家酒店,边吃饭边谈入伙之事。小郎一脸虔诚地对庄某说:“我们结伙去偷东西,偷到之后你拿大头,我们是诚心请你做‘老大’的。”

  可庄某一口回绝。3个男孩恼羞成怒,他们竟然把庄某架走,带到一旅社房间内殴打,一边打还一边说“带我们一起去偷吧”。为让庄某有充足的时间考虑,他们将他看管起来,关了40多个小时。

  宿迁中院审理后认为,小吴等3人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遂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年、8个月、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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