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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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洋酒直供酒吧没人喝得出来
· 好心保安推走车
· 换衣被偷窥 宝马堵门讨说法
· 女经理逛超市被当成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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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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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发生的误会——
女经理逛超市被当成贼
  快报讯(通讯员 邓光扬 白立 记者 宗一多)南京一家单位的女经理在超市购物时,被超市看成是“小偷”,要求开包检查。女经理哪肯受此不白之冤,当场予以拒绝。事后,女经理愤而诉至法院,因为“我的人格受到了侮辱、身心受到了伤害”。

  9月24日中午,市民周女士在一家大型超市挑选商品。当她离开化妆品柜区时,店里一位便衣保安拦住她的去路。保安举着从地上捡起的一只化妆品空包装盒说,要翻查周女士的皮包。“显然,保安把我当成偷化妆品的贼了。”

  退休前多次获评优秀公务员、退休后又任某单位经理的周女士,哪肯受此不白之冤,当场予以拒绝。

  两人争执中,保安的对讲机响了,保安跑开对着对讲机“哦哦”两声后,回到周女士身前说,“不查了,你可以走了。”周女士事后回忆说,“保安虽然跑到别处通话,但对讲机的声音,顾客们还是能听到,通话内容是超市调看了购物区的监控录像,没有发现我偷拿化妆品。”

  “在大庭广众面前,你说我偷东西,想查就查,让走就走?!”认为人格受到侮辱的周女士当即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现场检查后,发现周女士皮包内并无店方任何商品。

  事后,周女士以超市保安对其无端怀疑并强行检查,致使其人格受到侮辱、身心受到伤害为由,将超市诉至白下区法院。

  经过法院两位陪审员的8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协议,店方向周女士补偿200元钱、赠送价值399元的小家电全自动清洁机以示歉意。但周女士当场将补偿款和清洁机转赠给陪审员,说:“我主要是讨个说法!容忍不了店大欺客行为。”但她的转赠被陪审员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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