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昨天联合发布《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简称纲要),纲要指出,我国乳品质量监管存在问题,同时,对乳制品企业给予金融和财政支持。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纲要》提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给予金融和财政支持政策,对因受婴幼儿奶粉事件影响、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要按规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经金融机构同意展期的逾期贷款,免收罚息。中央财政对企业生鲜乳收购贷款,按照半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半,给予3个月贴息。对符合条件企业发行债券和通过股票市场融资给予积极支持。同时,国家还将对内蒙古、冀、鲁、晋、辽、豫等6省(区)特别困难的奶农实施临时救助政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一次性下达。纲要提出,到2011年10月底,基地自产生鲜乳与加工能力比例达到70%以上。
据《京华时报》
《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发布
乳企将获金融与财政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