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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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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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玩个性最高罚5000
明年公共标志要统一,不达标有两年整改期
  快报讯(记者 陈英)烟斗、高跟鞋;西装绅士、短裙少女……如厕时来到门前,除了这些花里胡哨的奇怪图示、符号,厕所门上再也找不到原先熟悉的“男”、“女”字样,一不小心,就可能进错了门。记者昨天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南京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包括公共厕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在内的多种公共信息在标志上都要按照“标准”来,不能再以“个性化”夺人眼球了。

  《南京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共信息标志必须符合《南京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实施目录》所列标准的规定。记者看到,标准目录包括很多方面,道路交通标志、地名标牌、购物符号、旅游休闲、医疗保健、民航、消防安全标志等,涵盖了许多方面的公共信息,细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动物园安全标志也制定了标准。按照这个规定,很多公共标志都不符合要求,不过办法中给予两年“整改期限”:在办法施行前设置的公共信息标志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两年内逐步改正达标。

  办法中还制定了相应的罚则,公共信息标志损坏、脱落,未及时修复、更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公共信息标志不符合《目录》所列标准的,逾期不改正,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而制作、销售太有“个性”的公共信息标志也会被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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