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城际铁路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8)第041号
拆迁范围:沪宁城际铁路栖霞区段:红枫街12号7幢;甘家边东108号(南京金港科技创业中心);尧化门海子口南京花卉市场;尧化门海子口栖霞区物资回收公司等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具体确切的拆迁范围以南京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20100200811056号和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书》南京市(2008)宁地管字第84号确定,并以沪宁城际铁路建设需要确认的拆迁范围为准。不含撤组剩余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拆迁期限:2008-12-03至2009-03-03
不服上述拆迁行政许可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拆迁人: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拆迁人联系电话:85836033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市栖霞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85587858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曹望鸿
拆迁评估单位: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3193168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