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周正龙在旬阳县看守所办理相关手续
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18日上午11时,在陕西省旬阳县看守所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周正龙被警方送回镇坪家中,周妻罗大翠及其儿女同行。
17日晚10时30分许,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缓刑后,由于周正龙在法庭上表现良好,积极配合庭审,18日上午,经法院和公安部门许可,在家人的申请下,旬阳县看守所当日上午就为周正龙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送其离开看守所回家。
在17日晚10时30分许,安康市中院最终宣判周正龙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期3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
“如果一切顺利,周正龙18日即可回家。”据律师顾玉树介绍说,法庭当晚是口头宣判,按规定五日内将送达书面判决书。
18日上午10时许,当记者前往旬阳县公安局提出采访周正龙时,公安局副政委李朝信称他们只是按照上级部门指示将周正龙羁押在旬阳县看守所,只负责看管,至于记者采访还要向上级公安和宣传部门联系。
据悉,18日上午周正龙在看守所办理的是取保候审手续。据律师介绍,看守所在收到判决书后,就可以据此办理释放证明。
18日下午,记者多次打电话联系周正龙的妻子,均无人接听电话。据知情人透露,周正龙已于18日下午5时许被警方送回位于镇坪县的家中,按法律相关规定,周正龙回家后,将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管。据《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