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家常的过程中,贪官主动说出了自己到香港、澳门豪赌的“趣事”,无形中为侦查提供了最宝贵的线索;在假扮的“检察长”面前,贪官被“好心劝说”吓出一身冷汗,主动交代出犯罪事实……
通过检察官的努力,原北京市城乡建设第八建筑工程公司经理赵凤一不但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还揭出了上级领导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聂玉河等人,使个案演变成一个“窝案”。
日前,北京高院终审以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交通肇事五罪判处赵凤一无期徒刑。近日,负责侦办赵凤一案的朝阳检察院检察官向媒体披露了精彩曲折的案件侦破全过程——
三缄其口
国企高官装傻充愣
2004年9月,一份北京市城乡建设第八建筑工程公司的审计报告送到了朝阳检察院反贪局的侦查员面前。报告中显示,这家公司不明往来资金竟达数千万元。
经过初查,同年12月,反贪局决定对该公司经理赵凤一立案侦查。但这时侦查员发现,赵凤一已经下落不明近一年了。
原来,赵凤一在2004年初单位对其审计时,就发觉不妙,之后逃亡在外。2005年1月春节前夕,赵凤一回京探望家人时,被蹲守的刑警抓获。
只有中学文化的赵凤一,最早只是个包工头,后来靠“跑关系”才当上国企高官。
到案后的赵凤一三缄其口。让检察官不明白的是,在赵凤一涉嫌非法占有405万元公款的犯罪事实中,资金有的汇往珠海某贸易公司,有的汇入其他下属公司,走向非常庞杂混乱;还有一笔钱实际汇入了“北京鸿记鱼嘴档餐饮有限公司”,但经过工商查询,该公司已经停业,且公司股东使用的都是假身份证。
这些钱都派作了什么用场?
外逃一年间,赵凤一已经预备了一整套对付侦查机关的策略。因此,在接受讯问中,他总是装傻充愣,还不时反问“我到底犯了什么错”。取证陷入僵局。
出境豪赌
贪官拉家常露线索
面对困难,侦查员没有着急,开始和赵凤一拉家常。终于,赵凤一松懈下来,主动告诉侦查员自己爱好赌博,还神采飞扬地讲了自己去澳门、香港等地赌博的事。
这时侦查员察觉到,汇往珠海的钱,很可能是用于去港澳赌博的赌资,所谓的“鸿记鱼嘴档”,很可能是一处非法赌场,赵凤一把钱汇给这家公司,很可能是因为输钱了!
这时,侦查员开始以此为线索,赴珠海、深圳、海南等地,调取赵凤一参与赌博的证据。侦查员最终发现,汇往珠海的公款,确实被赵凤一当成赌资使用了!
供出情妇
检察官机智抓捕
在强大的证据面前,赵凤一终于认罪,并供出了自己的情妇——张立新。经过调查,张立新和张立新母亲的账户的流水金额高达5870余万元!
2005年3月的一天早上,张立新走出门上了她的捷达车。为防止张立新逃跑,侦查员迅速挡在车前。
“这是你的车吗?你怎么开别人的车呀!”张立新被这句“无厘头”的问话搞得发蒙,还打开了车窗。“我是检察院的,跟我们走一趟!”侦查员立即冲进车将其抓获。
张立新在接受审讯时,交代了大量重要的涉案事实,使案件进展顺利。
扮检察长
唬住贪官交代案情
张立新被抓后,赵凤一又开始耍起滑头。只要侦查员问他资金的往来情况,他就一律地回答“全赌博花了”。
或许受不良官场风气影响太重,赵凤一一见年轻的检察官就趾高气扬,一见年纪大的就阿谀奉承。
根据他的这个特点,侦查员想出了一招——一次讯问过程中,一名男子突然连门都不敲就进了审讯室。他一进来,屋里所有的检察官立即起立,装出震惊的样子,起身恭敬地叫“孙检”。
一见检察长来了,赵凤一赶紧点头哈腰打招呼。而“孙检”却语气沉重地对他说:“你的事估计要掉脑袋了,你怎么还执迷不悟啊,要有好态度,才能争取到宽大处理啊!”说完,“孙检”叹气而去。
赵凤一听后呆若木鸡,半晌无话,之后他不住地打探这位“孙检”的权限。在忐忑不安中,赵凤一终于开始交代资金往来的真实情况。
检察官告诉记者,其实所谓的“孙检”,不过是由一名普通检察官“友情出演”而已。
深知罪重
曝猛料揭出“窝案”
经过七八个月的艰苦预审,证据越来越扎实。赵凤一深知自己罪行深重,索性把所有的“关系户”全部揭了出来。其中,甚至还包括自己的上级领导——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聂玉河和副总经理王殿平。
拿到这些“猛料”后,侦查员立即进行了汇报。之后,聂玉河等人分别被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宣武检察院反贪局和朝阳检察院反贪局分别侦办。
去年12月,赵凤一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交通肇事罪,被市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后赵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而被他揭出的贪官也一并受到了司法机关的处理。
赵凤一的犯罪事实
▲2002年6月 赵凤一伙同张立新将单位公款100万元用于出国旅游、赌博。
▲2002年2月至7月 赵凤一先后6次从单位提出公款235万元,用于赌博,并虚假平账。
▲2000年至2002年 为还赌债,赵凤一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城乡八公司与京电公司合作开发的望京明苑小区的三套两居室住房(价值135万元)折抵赌债。后赵凤一向小区施工负责人李某索要15万元,作为上述三套两居室住房的购房首付款。
▲2002年2月 赵凤一伙同张立新,将城乡八公司应支付给其他公司的注资款200万元偿还了借款。
▲2000年7月 赵凤一以支付材料款的名义,将单位公款70.8万元用于赌博。
▲2002年2月 赵凤一伙同王殿平等人,将某公司公款100万元借给他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1998年2月 赵凤一收受某公司经理韩某回扣款4.1万元。
▲2000年11月 赵凤一向承建城乡八公司建筑工程项目的分包商李某索要30万元。
▲2002年3月、2004年2月 赵凤一在本单位与薛某进行资金拆借和转让建设项目的过程中,以借款为名,向薛某索要人民币200万元;将城乡八公司应支付给薛某的200万元扣留,为其个人在财务处打的白条平账。
▲2004年春节期间 赵凤一为能让上级领导聂玉河在离任审计时予以关照,到聂家送给聂12万元。
▲2004年7月9日 赵凤一驾驶奥迪轿车在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丹拉高速公路宣化小墁岭至下八里路段由东向西行驶时,将路人田某撞死。
城乡建设集团“窝案”一览
聂玉河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因受贿一审判刑13年
李化学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被判无期徒刑
王殿平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因受贿、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13年
黄泽宇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中心主任,因贪污、受贿被判有期徒刑15年
王明亮北京城乡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因受贿、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杨全林北京城乡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因受贿、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14年
郝建杨北京城乡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因受贿、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10年
霍艳北京城乡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因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霍照辉北京城乡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因受贿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