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原交通局长受贿23万获刑10年
今年6月,一封反映江苏省睢宁县交通局局长、原睢宁县高作镇党委书记任树楼问题的举报信递到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
梳理线索后检察官发现,任树楼在高作镇担任镇长、党委书记期间,与少数企业老板来往甚密。其中,高作镇信用社职工、某塑业有限公司股东之一的秦永星,据称与任树楼的关系最“铁”:2002年,秦永星与章明等人成立一家塑业有限公司,时任高作镇党委书记的任树楼给予多方“关照”;秦妻田梅原在镇政府某部门上班,2004年下岗后,被任树楼“借调”到镇办公室工作,其因病住院1万余元的手术费也“破格”在镇里报销了。
原来,塑业公司筹建之初,为求得任树楼的支持,秦永星、章明两人用报纸包了5000元送到任树楼的家里,任树楼欣然接受。此后,每年的中秋节和春节,塑业公司都要拿出三五千元用于打点任树楼。2005年的5月,该公司征用高作镇敬老院建厂房,任树楼帮了大忙。敬老院连房加地当时评估价为30余万元,但任树楼指示镇财政所只收了20多万元。他还大笔一挥,“土地出让金”也给免掉了。事后,身为公司老总的章明来到任树楼办公室,一次送上5万元。
秦永星交代,除了塑业公司送给任树楼8万余元,自己也曾给任树楼送过数千元,感谢他对田梅的“照顾”。另外,高作镇另一家公司经理张小军行贿任树楼5000元,也是秦永星从中牵的线。
据检察机关查证,给任树楼行贿的有近20人。除了上面提到的章明等一些企业老板之外,还有一部分是为得到任树楼“关照”的下属。任树楼案发时担任交通局副局长的文继春就是其中之一。
1999年,文继春任高作镇某部门负责人,任树楼当时任镇长。这年春节前一天,文继春来到任树楼办公室,寒暄几句后,就从身上摸出一个信封:“任镇长,快过节了,我也不给你买什么东西了,给你点钱你自己买酒喝吧!”
任树楼推辞一番,文继春把信封放在办公桌上转身离开了。任树楼打开信封数了数,里面是整整2000元钱。此后,逢年过节,文继春都要如数“进贡”。
2007年4月,任树楼将这位“老部下”再度招至麾下,让其担任自己的副手,分管稽查、客运等“热点”工作。2007年中秋和2008年春节,知恩图报的文继春又分别奉上3000元、5000元。
2008年8月1日,睢宁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任树楼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3.6万元,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据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