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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吃零食两次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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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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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吃零食两次解除劳动合同
  “迟到、早退达三次(含)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累计两次者解除劳动合同”,“上班时间玩手机、闲聊,累计两次者解除劳动合同……”11日一份“某大型家电厂变相解雇员工”的帖子引爆了广东顺德当地最大的BBS论坛,在短短两个小时内,近千名网友浏览此帖并发表意见,称为“史上最雷的员工规范管理条约”。

  此帖11日出现在“顺德人网”论坛上,立刻引起热议,在帖子的最后,有“公司人力资源部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的举报,举报形式按‘青蛙行动——员工关系管理’方式进行,并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员予以申请奖励”的字样,网友称此为“青蛙行动”,是“最雷人”的人力资源管理条例。

  据记者调查,发此帖者是顺德一大型家电厂,所提及的条例包括迟到早退,不穿厂服,在上班时间怠工、睡觉、玩手机、闲聊、读书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规定,只要一个月内触犯两到三次,马上就被解雇。不少网友质疑帖子的真实性,“太过苛刻,不像是出自大型企业。”

  对此,该厂人力资源总监李先生称:“这个行动早就存在了,不是针对人力资源管理,是我们针对产品质量管理的一个行动,就是说像青蛙抓害虫一样,欢迎员工进行举报,举报产品质量的隐患。”

  李先生称帖子部分内容确实属于该厂,“但具体条约还要调查”。顺德区劳动局对此事十分重视,称已责成分管的劳动管理所前往事发企业进行调查。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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