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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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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都将纳入居民医保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以及卫生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试点范围。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江苏正按照相关要求抓紧制定地方政策,争取明年将全省160万在校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据了解,参加居民医保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而大学生日常看一些“小毛小病”,仍可通过原渠道报销部分费用。

  据了解,目前大学生实行的是定额包干式的公费医疗。而计划外学生(扩招生)、民办院校学生还享受不到公费医疗。即将实施的大学生医保,不仅将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纳入医保范畴,民办高校、职技院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都可参保。

  据透露,即将实施的大学生医保实行自愿原则,属地参保,个人缴纳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缴费标准参照当地中小学生。江苏省要求居民医保费用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但在具体实施中,考虑到青少年的实际发病率比较低,一些地区在收取中小学生的参保费用时标准有所降低,基本在每人每年80元~120元之间。也就是说,大学生的参保费用将维持在这个水平。其中个人负担部分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承担,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主要由财政和社会救助基金解决。参保学生医保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

  不过,与中小学生相比,大学生医保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异地就学学生寒暑假期间异地就医情况比较普遍,费用究竟如何报销,还有毕业班学生在参保地所呆时间可能会不足一年,毕业后居民医保如何转接等问题,江苏在出台相关政策时都会有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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