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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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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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告父亲讨要压岁钱
经法官调解,1300元以孩子名义存入银行,父管存单母设密码
  拿到存折,11岁的董斌(化名)笑了。1300元——这是今年春节时他的压岁钱。

  根据传统习俗,压岁钱是拜年时长辈给晚辈的礼金,有祝福平安的含义。可浙江镇海这对父子却因这笔钱闹上了法庭。

  前天,镇海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主审法官说,压岁钱到底归谁,在法律上并不复杂,但其中传递出的法律和人情间的取舍颇耐人寻味。

  儿子上法庭讨要压岁钱

  因为还要上课,前天,董斌并没有出现在庭上。

  董斌的监护人——董母张敏(化名)告诉记者,8年前,她与董进(化名)协议离婚,儿子归她抚养。

  今年2月8日,也就是正月初二,董进接儿子去过年,当时,爷爷奶奶还有姑姑一家人都在。好长时间没看到孙子,爷爷、奶奶高兴得很,长辈们都给董斌包了压岁钱。

  “孩子还小,拿了多少压岁钱,他也没数。只是他父亲说有1300元。”在庭上,张敏回忆说,儿子到家后就兴高采烈地告诉了她,“但他父亲说他还小,这么多钱拿着不安全,要替他保管。”

  过了几天,董斌用妈妈的手机给父亲发了条短信,希望能把压岁钱拿回来,但却没有回音。

  后来,董斌又打电话给父亲,尝试了几次,都没要回压岁钱。无奈,董斌在母亲的帮助下,将父亲告上法庭。

  父亲称压岁钱并非无偿

  法官介绍,几年前,因为抚养费的事,董母也替儿子打过官司。

  和上次一样,董父接到诉状后很生气。他表示,压岁钱的实质是一种交换,大人间相互给别人家小孩压岁钱并非无偿,其实是一种礼尚往来。

  在庭上,董进表示,董斌的姑姑给董斌压岁钱,是因为他也给了外甥压岁钱,“这不能视为是别人家长对孩子的无偿赠与,这1300元的压岁钱应该是我的。”

  董进还表示,如果把这压岁钱给了儿子,实际是给了他妈,这不公平。董进还宣称,已经将压岁钱退还给董斌的长辈了。

  法官调解父子达成一致

  那么,压岁钱到底归谁所有呢?昨天,主审法官解释说,将压岁钱翻译成法律概念,这就是一种赠与行为,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一般来讲,赠与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一经交付,不得反悔。

  长辈将压岁钱给了董斌后,就视为赠与合同已经完成。这1300元应归董斌所有。但董斌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这笔钱也不是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压岁钱由董进以孩子的名义存入银行,存单由董进保管,存单密码由母亲设置,在董斌18周岁生日当天将存单交给孩子。

  凸现法律与人情的冲突

  再过两个多月,又要过年了,人情往来,免不了送压岁钱。因为这个案子,一些家长可能会犯嘀咕。

  昨天,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蔡迪博士介绍说,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往往强调因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人身依附关系,很多家长因此认为,不要说财产了,连未成年子女本身都是父母的附属品。

  可从现代法治来解读,这是混淆了亲情和亲权的监护关系,对于塑造理性的社会人,培养和建立子女独立的人格地位和权利义务意识,存在明显的缺陷。

  他建议说,为避免纠纷,家长可以对孩子压岁钱的使用情况进行口头或书面约定,这也是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的一种方式。

  据《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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