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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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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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当天 他给妻子“顺”了不少高档衣服
  通讯员 菲菲 任炜

  快报记者 田雪亭

  发自南京乘警支队

  因多次盗窃入狱的男子,释放当天竟又手痒,顺便从上海淮海路为妻子“顺”了不少高档衣服,作为回家给妻子的见面礼。不过,还没等他到家,火车上的乘警便把他擒获了。

  11月2日,在南京开往广州的K527次旅客列车上,乘警长汪浩在车厢巡视过程中,发现一可疑情况:在硬座车厢查验车票时,一男性旅客没有车票却掏出一张10月31日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的释放证明。尽管其满脸疲惫、身上没有一分钱,却身穿雅戈尔、海螺等崭新高档服装,不由让人感到奇怪。再打开其随着所带的行李,里面竟然还放着三件高档女装:一件是标价8980元的宝姿牌女式蚕丝连衣裙;一件是价值2000余元的摩根牌连衣裙;还有一件是价值1020元的摩根牌工艺衫。

  一个刑满释放、刚刚出来的人哪来的这么多高档服装呢?带着疑问,汪浩向南京乘警支队指挥室汇报后,广州车队大队长朱勇首先通过其释放证明与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取得联系,证实此人确系10月31日刑满释放,同时获得重要信息,其释放时没有人来接其出狱,从而排除了别人带钱给他购物的可能。那么,这些衣物到底是何处而来的呢?之后,朱勇根据其服装品牌上网查寻,再通过服装的编号一一输入查寻,最终通过服装销售网络查到三件服装的销售地分别是上海淮海路的太平洋百货和淮海路新天地两家服装专卖店。于是,朱勇当即将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营业员在电话中激动地连声说感谢。原来,两家专卖店正因以上服装被窃,而要求当班营业员进行赔偿。

  见此情形,男子只好乖乖承认了盗窃事实。原来,男子陈某是湖南人,曾就读于北京某大学,大专毕业后回乡教书。2006年,陈某因盗窃被劳教一年,出来后仍不思悔改,又于2008年在上海盗窃再次被判刑,于2008年10月31号刑满释放。哪知其出狱后即怀揣着释放证明窜至上海最繁华的淮海路,见店中悬挂的高档衣物,想“带”点回去作为给妻子的见面礼,于是趁两家专卖店中人多营业员忙于应付之机,先后盗窃了自己身上的衣服及行李中的三件高档女装,共计价值两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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