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城际铁路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8)第040号
拆迁范围:玄武区段:曹后村1号、2号、3号;曹后村邮局宿舍1幢、5幢;黑墨营1000号;黄家圩30号;南京铁路分局党校规划范围内部分房屋;沈阳村58号、58-1号、67号、108号等。[具体确切的拆迁范围以南京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20100200811056号、地字第320100200811095号规划范围和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书(2008)宁地管字第84号确定范围,并以沪宁城际实际铁路建设需要确认的拆迁范围为准(不含撤组剩余)]
拆迁期限:2008-11-21至2009-01-05
不服上述拆迁行政许可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拆迁人: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拆迁人联系电话:85836033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宁武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84816959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黄立新
拆迁评估单位:南京金汇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4715989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