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解璐)这两天小张烦恼得很,今年年初,他给了女朋友两万元,作为“感情押金”,可是女友拿了钱之后竟然消失无踪了。
2001年的夏天,小张在南京城墙附近乘凉,偶遇一名20岁的女子晓晴,两人一聊,发现还是安徽老乡,便互留了手机号码。尽管如此,之后几年两人之间很少联系。一直到2008年1月份,小张突然接到了晓晴的电话,想约他出来谈一谈。见面后晓晴主动提出要做小张的女朋友,见女孩子长得清纯可爱,小张答应了。随后晓晴提出了条件:你先给我两万块钱,作为“感情押金”放在我这,万一你变心了,我还有个补偿,小张表示同意,并从银行取了两万元现金给她。
几天后,小张要到杭州去打工,临行前打电话给晓晴,却发现晓晴的电话打不通了。这时他感觉到自己受了骗,心急如焚,跑到晓晴的安徽老家,可是晓晴的家里人也不知道晓晴究竟去了哪儿。时隔一天,小张的手机接到晓晴的短信:你不要再找我了。伤心绝望之下,小张向公安机关报案。
(文中人物皆是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