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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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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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缴保险 还让员工撒谎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不给我缴社会保险费,还要我撒谎说有,太过分了!”前天,在一家餐饮公司工作的孙辉(化名)向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单位从来没有给员工缴社保,却要员工签下已买社保的“承诺书”,自己现在不干想走,可是单位又不给走,扣了他两个月的工资作为惩罚。

  [员工]

  没有社保却被要求说有

  2007年7月31日,孙辉应聘到南京一家餐饮公司从事厨房配菜工作,每月工资2000元。公司虽然和他签了劳动合同,却不提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事。今年9月20日,公司忽然要求他们十多个员工签一份“承诺书”,承认公司已帮他们买了社保。为了保住饭碗,有一些员工签了名。

  “我想来想去,觉得有问题,就没签。”于是,孙辉向公司提出不干了,可是单位又不同意。“我很气愤,我不去上班后,竟然不给我结算工资,8月份和9月份的工资一分都不给!”

  [公司]

  员工社保应到户籍地买

  “我们没有收到他的辞职报告,要等他办完离职手续才能结算工资。”至于社保一事,这家餐饮公司人事负责人解释,公司聘请的员工大多来自外地,他们的社保应到户籍所在地买,公司开业这三年来,一直都是这样操作的,而且已经把这笔参保费用打进工资中了。在记者指出这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后,该负责人表示,“承诺书”并非强制员工签订,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劳动部门]

  员工可炒不缴社保的单位

  “强迫员工放弃法定的社会保险,以及将社保费打进工资卡的做法,不仅侵害了员工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是违法行为。”劳动监察人员表示,孙辉现在有权提出不干,而该公司不仅要结清8、9两月工资,还要帮他补缴从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9月24日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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