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昨天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南京这几年在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上的特色做法。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已竣工714万平方米、77637套经适房,超过8万户居民享受了经适房和廉租房保障。今后三年,南京每年将投入3.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廉租房保障。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问题,昨天发布会上也透露了最新政策:本月底,南京将出台《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办法》,明确经济适用房满5年可上市交易,但政府要收取差价收益部分的50%,该办法将于12月份正式执行。
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暂时不变
2002年起,南京就建立了廉租房保障制度,到今年底,累计投入5.38亿元。截至今年上半年,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困难家庭达到12362户。到今年底,全市累计建设廉租房房源将达到2200套。经适房今年将竣工200万平米,目前江南八区经适房住房建设量已占住房建设总量的30%左右。
从今年7月1日起,南京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什么样的家庭属于低收入家庭?南京市民政部门也拟定了一份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确定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的两个“核心条件”: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0元以下和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并且需要是5年以上的常住人口。在正式颁布前,该办法在建邺区进行了试点,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鲍意华表示,全市的认定工作正在展开,预计全市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在3万户左右。不过有市民觉得条件有些“苛刻”,鲍意华昨天明确表示,在本轮认定中,这三个条件不会改变,至于今后条件会不会改变,将与房产部门共同研究再决策。
据南京市房产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黄长安介绍,按照国家规定,土地出让金收益的10%要专项用于廉租房建设,尽管目前楼市低迷,土地拍卖市场也比较冷淡,但每年3.6亿元的投入不会改变。
南京经适房满5年可上市交易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问题,昨天发布会上也透露了最新政策: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下月起可上市交易,但政府要收取差价收益部分的50%。就经济适用房交易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南京市房改办负责人昨天提前向快报记者“透了风声”。
这个50%怎么计算?南京市房改办主任王珏解释说,以某经济适用房小区一套50平方米的经适房为例,原来购买时,以2000元/㎡的价格购得,满5年之后房主可以出售。如果出售价格是5000元/㎡的话,那就产生了3000元/㎡的差价,差价总额为15万元,这个15万元中的50%部分,也就是7.5万元,政府在出售环节就要拿走。
王珏说,对于原经济适用房房主和买房人来说,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也是按差价的50%来征收,政府收走的钱不会让买卖方来承担税费。
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因为国家将经济适用房定义为“有限产权”,表示业主并不完全拥有经适房的产权,当初政府划拨土地、规费减免等都是投入,说明政府还是有一定产权的,收取差价一定收益是符合政策的。
不过,针对农民拆迁安置的,这些“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户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不需交纳差价”。
考虑从监管账户中扣除50%收益
在出售环节怎么收取差价?王珏表示,这个在月底出台的办法中会有明确规定,考虑到经济适用房交易等同于二手房交易,现在二手房交易资金是要进入监管账户的,目前不排除在交易资金账户中直接扣除的做法,这个50%的收益今后是要专项用于保障经济适用房建设的。
“据我们估计,目前市场上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大约有2000套左右。”王珏说,这2000套的经济适用房不可能全部上市交易,比例应该不会超过10%。
房产局有关人士强调,在办法出台之前的“地下交易”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接到举报,并且调查属实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这种行为。
廉租房共有产权方式将有操作办法
南京在全国范围“独创”的廉租房共有产权方式如何操作?南京市房产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黄长安透露说,这个共有产权方式如何操作的问题,将在月底的配套办法中予以详细说明,主要是针对“一些低保无房户、部分低收入特困家庭、部分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等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他们如果手中有闲钱,可以购买廉租房的部分产权,满足低收入人群从单纯的承租人到产权人的需求。
黄长安表示,在购买产权时,购买的份额必须不低于廉租房价值的50%,如果购买者将廉租房50%的产权买下来,那么这套廉租房的性质就转变为经适房了,但是拥有50%的产权满5年是不能出售的,必须达到100%产权之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快报记者 陈英 尹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