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6版:体育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于芬律师向监察局发出律师函
· 2010年,邹市明打进世界职业拳坛!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11 月 5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于芬律师向监察局发出律师函
如果答复仍不能令人满意,会考虑进入司法程序
  昨天,于芬的代理律师王兆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已经向总局监察局递交了律师函,希望监察局重新审核调查于芬所举报的侵吞奖金一事,并予以正面回应。当记者致电监察局,询问监察局是否会重新审核游泳中心的账务时,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用“不可能”作答。

  五个代理人不是关键

  前天,游泳中心通过网站发布了关于于芬奖金问题的声明,专门解释了5人代于芬领奖金的问题。对此,王兆峰用“子虚乌有”来予以回击,“于教练没有委托任何人领过奖金,而且这事不大合乎常理,她不可能让人代领这么多金额的奖金。”

  关于五名代理人的身份,王兆峰认为这不是关键,“没有于芬的授权,游泳中心没有权利将奖金发给其他人。我们首先要追究的还是游泳中心的责任。”在声明中,游泳中心表示已经掌握了代领人将奖金转交给于芬的证据。当被问到于芬方面有何相关证据时,王兆峰表示在法律上,“游泳中心负有举证责任。”

  于芬律师已发律师函

  王兆峰同时表示,他们已经向体育总局递交了律师函,要求监察局重新审核于芬奖金问题,并作出正面回应和答复。

  “游泳中心的回应是自说自话,涉及他们的问题,他们没有调查权。而监察局的回应连个负责人的名字都没有出现。希望监察局再来调查,予以澄清,这也是对当事人和公众负责。”王兆峰说。

  同时王兆峰表示,如果总局的答复仍不能令于芬满意,他们才会考虑进入司法程序。针对司法是否会介入的问题,记者询问了监察局方面,接电话的女士表示:“走司法程序后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快报记者 沈忱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