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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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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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子套脖勒死酒鬼丈夫
  快报讯(通讯员 逸凡 记者 马乐乐)只因丈夫醉酒后辱骂自己,被告人杨梅恼怒不堪,持绳索勒住丈夫的脖子,倒背着拖行,直至丈夫没了气息。年近40岁的杨梅,10月31日一审被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宿迁人史青喜欢喝酒,平常不是吃饭的时候也要“弄两口”,因为家庭经济不宽裕,他的这一嗜好受到了妻子杨梅的管束,杨梅觉得丈夫的这个嗜好是浪费钱,夫妻间经常因此吵架。

  今年5月6日下午,史青在自家的小棚子里喝了二两多白酒,因家里正盖房子,杨梅担心史青喝多酒又会误事,就把酒瓶子收了起来。后史青找不到酒,开始乱骂杨梅,杨梅则躲到了邻居家。

  没想到晚上8点多钟回家后,史青仍多次在自家院子等处辱骂妻子,杨梅为了躲他就到处走动,谁知妻子走到哪里,史青跟着骂到哪里。妻子按捺不住与他动了手,两人在棚子里推搡,史青因酒后乏力跌倒。

  杨梅一怒之下,随手从沙发上拿起围巾朝史青脖子上套,被史青抓住。杨梅气愤已极,又拿出一根绳子,迎面套到史青脖子上。然后转到史青身后,把他往外面拖拽。杨梅见其仍能骂出声来,又用绳子捆史青的手和脚,这时忽然发现史青一动不动,原来史青已经窒息死亡。杨梅请邻居拨打了急救电话,之后又把现金和存折交给了女儿,表示要去派出所自首。其尚未走出家门,警车已到现场,把她“接”到派出所。

  法院认为,杨梅用绳子勒住史青的脖子并拖拽,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此作出了如上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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