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柒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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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告官宿命中那只看得见的手
· 市委书记五次批示 盐城行政机关败诉要挨处分
· (上接06版)
· 和“一把手”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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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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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五次批示 盐城行政机关败诉要挨处分
  如果说无锡的“请假条”制度尚显苏南人温婉的性格特征的话,那么盐城在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时所采取的对策,则无不透露出苏北人的爽气。市委书记批示加上追究责任倒逼,两记刚猛的“直拳”让官员们的神经绷了起来,行政首长出庭的“坚冰”在无形中逐渐化解,盐城的行政首长们自觉地开始学法懂法守法。

  五次批示击破坚冰

  2005年1月,盐城中院向政府报送了2004年度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的报告,报告中对上一年度的“民告官”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指出了行政机关一些需要改正的做法。

  时任盐城市市长的赵鹏看到报告后很是欣赏,当即作出批示,对这份报告提出了高度赞扬。政府的表态让法院挺直了腰杆,盐城的行政审判在政府和法院的联合推动下迅速发展。而这年12月赵鹏作出了一份在不少官员看来“措辞刚猛”的批示。

  批示要求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监察局,“对今年以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仲裁案件再做汇总分析,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并且要越处理越严。要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为抓手,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对那些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学法懂法用法、滥用职权,造成群众利益和政府形象受损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以警戒其他,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老老实实为人民办事”。

  行政官司打不好,还要受处分?“这样的严厉措辞过去从未有过的,有人揣摩出了市里的意思——要动真格的了。”盐城市教育局一位官员回忆说,也就是在这份批示之后,市里不少行政单位的一把手开始恶补法律知识。

  “过去从来不去法院,‘一把手’甚至连胜诉败诉都不知道,后来看到败诉还会着急。”行政庭的法官们都成了大忙人,杨越华经常被行政机关邀请去进行普法讲座,从行政诉讼的专业名词开始从头教起。

  赵鹏不久就任盐城市委书记。从去年初到今年初,他又三次对行政审判作出批示,其重点仍然是加强行政审判,深化责任追究制。

  从2005年到2008年,盐城的亭湖区、东台市、滨海县纷纷出台规定,明确要求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而在盐城的其他各区县,虽然尚无明文规定,但一把手出庭也以一种渐进的方式蔚然成风。难怪有盐城的官员私下说,行政首长出庭的“坚冰”,是被赵鹏的五次批示逐渐击破的。

  问责一把手

  如果纸上的批示与大小行政官员们还有不小的距离的话,那么2005年9月的一场“问责风暴”则让官员们切身感受到了责任追究的威力。

  徐某是滨海县某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的副主任,拥有给镇上老百姓发放房产证的权力。当时,他接受了村民陈某申请发证的材料,在大概看了一下材料之后,他凭经验觉得没什么问题,便为陈某发放了房产证。

  事实上这套房子的真正主人并不是陈某,不久一直在房子里住着的刘某过来交涉,徐副主任没能解决。于是刘某将滨海县政府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发给陈某的房产证。法院审查后发现发证的确弄错了,于是判决滨海县政府败诉。

  事后政府发现,徐某的审查不严是造成这起纠纷的直接原因,他被列为此事的直接责任人。而事后镇政府给予徐副主任行政记过处分。

  除了徐某,这场“问责风暴”还“刮”到了10多个官员和1家行政机关。其中,4人受到行政处分,1人和1家单位作出书面检查,3人被诫勉谈话,7人受到通报批评。在这些被问责的公务员中,有行政机关里最普通的职员,也有县国土局副局长、区规划局副局长。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是因为当被告败诉后遭到了责任追究。

  “真的怕了。过去谁能想到败诉是这个结果?”一位官员说。

  过错追究毫不含糊

  事实上,如果这些第一次被问责的官员们能未雨绸缪,或许不会被“刮”到。2005年7月,盐城市政府颁发制定了《盐城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并将这份“沉甸甸”的文件迅速发放到各个行政机关单位中。

  《暂行办法》明确声称,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其中对执法过错定义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损害国家利益,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从这个定义来看,可以说大多数被告败诉的行政案件里,作为被告方的‘官’都要被问责。”一位资深律师点评说。

  这份共有28大条的《暂行办法》详细列出了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确认和追究方式、责任追究的程序,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结果倒逼官员出庭

  “盐城暂时还没有对行政首长出庭次数提出具体的要求,但是这个《暂行办法》出来之后,意味着行政单位一旦败诉将可能面临被问责的后果,各单位的行政首长很快就重视起来,渐渐地不用法院说,那些一把手们也来参加开庭了。

  某种程度上,这种用结果倒逼的方法收到了效果。”盐城中院行政庭庭长助理韩标说。在东台、大丰、亭湖区,行政负责人出庭率如今都超过了50%,这在几年前是不敢想像的。

  2005年,盐城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为55件。到了2006年,这个数字骤降为25件。2007年减少到了16件。“法院每年的工作报告中除了汇报上一年的主要工作之外,败诉案件的情况要一个个拿出来宣读。”韩标说。

  “因此开大会的时候,县长、区长们都紧张得很,密切关注他们辖区里到底有多少败诉案件,大家的神经都绷起来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结果倒逼成了官员头上的“紧箍咒”,有的行政单位当上被告后,一把手马上调案卷查看,并且立即与原告协调沟通。

  不少案件经过行政机关的主动改正,使得原告欣然撤诉。去年,盐城中院的行政案件撤诉率高达57.9%,位居全省中级法院之首。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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