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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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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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银行 老总拉亲友去借贷
  通讯员 秦刑 快报记者 宗一多

  发自秦淮区法院

  

  南京一家公司老总陈某在向银行多次贷款、无法填补近30万元“窟窿”的情况下,拿亲戚朋友“开刀”,通过叫亲友向银行贷款、直接向亲友借款等多种方式,共诈骗200多万元。

  陈某在触犯刑法时年仅26岁。一位熟悉他的朋友告诉记者,陈某在北京期间,靠着在贸易中赚取巨额差价,很快就成了“百万富翁”,随后回到南京发展,在玄武区成立了一家公司。然而在一次生意往来中,积累的数百万元资金被骗。

  为了将被骗的巨额钱款补上,陈某想到了骗取银行贷款。2002年9月,他以房屋装修为由,向南京一家银行申请贷了5万元。首次借贷成功,陈某又以同样的理由向其他银行、信用社贷了31万元。为了偿还利息,他就拿着新贷款去填补积累的银行利息。渐渐地,生意失败的包袱给他的压力越来越大,他开始无力按时偿还利息,银行、信用社随即将他列入黑名单。

  陈某开始“拉亲友下水,以他们的名义继续贷款”。“公司经营资金上有点小问题,借你的名,向银行贷款就解决了,其他的事我来解决。”陈某既然开了口,这些亲友都认为他确实很有实力,现在有点难处,应该帮帮,但这些朋友哪里知道,他们日后得为自己的善意承担很大的经济压力。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陈某诱骗亲友在银行申请贷款合同上签字,诈骗银行贷款共计193万元,随后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归还了部分贷款,实际骗得156万多元。此外,走头无路的陈某还冒用亲友的名义骗取银行贷款36万多元以及直接骗了亲友夏某等人33万元。

  去年8月7日,闯了大祸的陈某在北京落网。日前,他因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在秦淮区法院接受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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