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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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花村13棵大树遭“砍头”
· 20多名工人白干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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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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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村13棵大树遭“砍头”
物管将被罚款,还要补栽三倍的树
  “我们小区多棵大树被砍伐,太令人心疼了。”昨天,数位雨花村小区居民向执法部门投诉,小区十几棵大树被砍了头。记者随秦淮区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小区,发现小区共有13棵大树被大修剪或砍伐,该小区物管人员非法雇人修剪、砍伐小区树木,相关部门已立案调查。

  居民心痛:

  七层楼高的水杉被砍

  老孙是秦淮区土城头雨花村的居民,也是南京晨光机械厂的退休园林工程师。三十多年前,他和他的同事在雨花村小区一起种下了数百棵树,可就在上周六,他惊讶地发现,这些树明明长得好好的,却有十几棵都被物管带来的人砍了头,老孙百思不得其解。

  昨天,记者在居民的带领下来到雨花村小区,看到小区内随处可见被弃的断枝。在11幢前,一棵40厘米粗的马褂木被砍得只剩下不到10厘米的木桩;14幢东面,一棵50厘米粗七层楼高的水杉被砍;17幢前,一棵4层楼高的黑松被砍。记者在小区里走了一圈,发现还有水杉、香樟树被修剪得只剩2米多高的主干,加上被砍伐的,共有十三棵大树被动了“大手术”。

  老孙说,大树是在25日被物管带来的工人砍掉的。当时不少居民都出来阻止,几天来,住户轮流巡逻,为的就是保护地上的“证据”。“如果不是大家阻拦,砍的树可能更多。”

  还有居民说,去年,有两棵大树的树枝被风刮得快倒下来了,居民们怕砸到人就要求物业来修剪,可是去年物业说,“我们没有这个权力”。“去年连修树的权力都没有,今年就能砍了?”

  物业公司:    

  砍树未经园林部门许可

  接着,记者又来到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处,负责该小区物管的是南京市和平物业公司第五分公司,物业管理处马主任承认,修剪和砍伐大树并没有经过园林和市政部门的许可,只是随便请了一些农民工来修剪大树,谁知刚开始修剪就遭到居民的抗议,双方还发生了争执,修剪暂停。至于有的大树被整个砍掉,“是后来部分赞成砍树的居民把农民工喊去砍的。”

  物业管理员盛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是2002年入驻小区的,入驻后就把该绿化承包给了一位姓孟的承包商,这次砍树的工人就是孟某喊来的。“我们的物业费收得很低,每平方米只有两毛钱。以前每年都有居民反映家旁边的大树遮住了太阳,要我们修一修,特别是一到冬天,好多人家晒衣服好几天都干不了。今年又有居民到我们这里来闹,说不帮他们修树就不交物管费。我们没办法,只好叫孟来把树修一下,当时我们只指定了四棵树修枝,没想到他们一下砍掉了十几棵。”盛女士说,砍这些树时她都不在场,当时只是和孟先生及修树的工人协商,那些修掉的枝杈就作为工人的工钱,工资不另外支付。

  处罚结果:

  罚款+补栽3倍树木

  盛女士告诉记者,他们现在已经接受了秦淮区行政执法大队的处罚,今天南京市园林局就会派人来估算被砍大树的经济价值。经调查,被修剪和砍伐的大树树龄都超过了30年,根据《南京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私自修剪和砍树的,将处以 1—5 倍的罚款,同时,被砍伐和修剪死亡的大树,还要3倍地补栽。

  按树的价值罚款会罚多少?曾经做过园林工程师的居民老孙估计,一棵30年以上树龄的马褂木,在南京数量并不是太多,光移植费就要花2万块钱,“碗口粗的水杉就要2000~3000块钱。”而其他的香樟、水杉等树种,长到30年也一定价格不菲了,若是再翻个几倍,估计这次交的“学费”就能达到数万元,比起砍树工人的工资,物管吃的这个教训可不小。

  通讯员 博怡 见习记者 李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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