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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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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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了张银行卡 还蒙对了密码
  9次从中取款1.6万元

  试着输入六位数,用一张捡来的信用卡竟从提款机里取出了钱。这种“幸运”可不是真正的幸运,宋丽(化名)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去年12月28日16时许,宋丽到辽阳新华路附近一家银行取钱,她看到提款机上插着一张信用卡,周围没有人。宋丽决定输入几个数字蒙一蒙密码。输入123456六个数字后,她按下了确认键,屏幕上出现了提示:查询余额、取款……她尝试着提取100元,提款机竟真的吐出了100元。

  宋丽随即把这件事告诉了表哥李明(化名),李明又告诉了他的朋友王亮(化名),三人共连续九次用这张信用卡取出了人民币1.6万元。宋丽分得1万元,表哥的朋友王亮分得6000元。

  王亮怕事情会败露,随后将6000元钱通过李明交给了宋丽,宋丽收到钱后拿出1000元作为好处费给了王亮。

  2008年1月,事情过去了近一个月,王亮得知并没有失主来找宋丽,也没有公安机关来调查,于是他决定拿回自己“应得”的一份。

  王亮打电话给宋丽,谎称捡信用卡取钱的事已经败露,警方正在进行调查。王亮告诉宋丽,拿8000元他可以帮忙把事情“摆平”。宋丽与表哥李明商量后,给王亮6000元钱,拿到钱的王亮随后在这对兄妹的视线里消失了。

  粗心的卡主直到今年8月才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调取了银行的监控录像,发现最后一次取款的人是宋丽。

  根据该信用卡的取款地点,警方先后调取了宏伟区某提款机的监控录像,录像上清晰地记录了3个人取款的情景,警方随后将宋丽和王亮抓获,李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已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王亮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也构成了诈骗罪。据《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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