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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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祖德:说我是“害群之马”?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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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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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博诽谤谢晋惹众怒,广电总局要对其“清理”
宋祖德:说我是“害群之马”?告你!
  前不久,在全国影迷深切缅怀谢晋导演的时候,一向以“大嘴”著称的宋祖德在博客上大放阙词,称谢晋酗酒乱性。前日,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任谦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对宋祖德点名批评。任谦表示,广电总局和传媒机构管理司对这个事情高度关注,目前正在跟广东省广电局和广东的电影电视制作业协会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予以清除。”对于广电总局领导的这一表态,宋祖德不但没有反省,反而通过博客向广电总局及任谦发出律师函,要求任谦道歉并索赔1万元。

  广电总局要将其“清除”

  从骂李宇春到爆料王菲孩子的兔唇,宋祖德那张骂人的嘴就从来没有消停过。前不久,宋祖德又冒出来大放厥词了。就在谢晋导演去世的第二天,宋祖德在博客上称谢晋酗酒乱性,此番话不但激起影迷众怒,连广电总局也不能放过他了。

  在前天的论坛上,任谦给制作单位提了个醒,希望制作单位能自律、自爱、自重。说到这里,任谦特别点名批评了宋祖德。任谦表示,这两天网上爆炒广东的宋祖德公司的老板在网上胡说八道,对谢晋导演进行诽谤,所以在这一方面希望制作机构要自珍、自爱,不能靠制造这些所谓的轰动性新闻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吸引眼球,竞争应该是一种健康的竞争、良好的竞争、公平的竞争。任谦说,对宋祖德这个事情广电总局和传媒机构管理司也高度关注,“我们正在跟广东省广电局和广东的制作业协会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予以清除。”

  宋祖德删除博文要反击

  对于广电总局要“清除”自己的事情,宋祖德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自己暂时还没有接到任何电话和消息。“轰动的效果不是我决定的,我对我所写的东西是负责任的。”宋祖德越说越激动,他表示自己才是这个行业里最自律的人。对于任谦批评他的那番话,宋祖德还表现得很不服气,反而认为任谦称自己“诽谤”谢晋是用词不当,“这才叫做诽谤。”他表示,自己要求任谦在三日之内道歉,否则就要发律师信给对方。然而尽管宋祖德一再表示对自己在博客上所写的内容负责,在前天傍晚时记者发现,他已经删去了那篇博文。

  发律师函索赔一万元

  虽然宋祖德称如果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任谦不道歉,将在三日内发律师函给对方。然而还没有等到三日宋祖德就已经按捺不住,昨日他通过博客向广电总局及任谦发出律师函,要求任谦道歉并索赔1万元。宋祖德这份律师函上写道:“你局任谦司长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指责宋祖德在网上胡说八道,诋毁宋祖德先生不自珍自爱,并用‘害群之马’之词贬损宋祖德先生的人品。本律师认为无论宋祖德先生的言行是否妥当,皆属当事人之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当事人尚未就宋祖德先生的言行通过法律途径的方式予以定性。任谦先生以官方的身份,在公众之下指责宋祖德先生是在胡说八道,不自珍自爱,是‘害群之马’,很显然侮辱了宋祖德先生的人品,侵犯了宋祖德先生的名誉。现本律师郑重致函贵局及任谦先生,请任谦先生代表贵局及其本人于2008年11月3日前,通过媒体向宋祖德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壹万元,否则本律师将依授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随后致电宋祖德,他告诉记者,这份律师函已经寄出,估计明天就能到达。他的态度非常强硬,“因为这个事情我在今天已经蒙受了五百万的损失,当然更要维护我的权利。”而且他还表示自己胜算比较大。

  广电总局暂不回应此事

  昨日,记者拨打了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办公室的电话,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而任谦司长的电话也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记者随后采访到了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询问法律依据。律师分析道,宋祖德对谢晋所说的那些话和任谦对宋祖德所说的那些话,其实是不同的行为主题。如果宋祖德在博客上对于谢晋所说的那番话没有触犯传媒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话,任谦司长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的那番表述就欠妥。宋祖德这场官司的胜算还比较大。但宋祖德之前对谢晋所发表的那番言论如果欠妥,谢晋的家人或者继承人也可以通过法律要求其赔礼道歉。

  快报记者 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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