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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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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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张报纸 把人肚子捅个洞
  通讯员 张佐 快报记者 李梦雅 发自玄武区法院

  

  早上七点钟,于辰迷迷糊糊地正在穿衣服,突然感到下腹一阵巨痛,他抬头一看,同事杨强拿着一块长玻璃戳进了他的肚子,“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让你舒服!”杨强瞪着眼睛吼道。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让杨强下此毒手?“我在看报纸的时候,他抢了,我不高兴。”这就是杨强的理由。

  杨强是河南人,初中毕业后来南京打工,去年底的一天,他在地上捡到一张报纸后,便蹲着看了起来。正当他看得津津有味时,同事于辰从背后一把夺走了报纸。

  “你干什么!”杨强很气愤。“不干什么,我也要看!”于辰说。“你是不是找麻烦啊?”杨强生气了,不料于辰把报纸揉成一团,随后摔在了地上。“我看不了你也别看!”于辰骂道,两人不欢而散。

  到了晚上,郁闷的杨强回到宿舍后,看到于辰像没事人一样跟别人聊天,火气一下子上来了,外出找了块长玻璃片,将尾部用胶布缠上后藏在身上。再回宿舍后,于辰已经睡着了,虽然一心想要报复,但考虑到趁人睡觉伤人太不厚道,杨强决定等于辰醒后再下手。这一等,就等到次日早上7点钟,当于辰开始穿衣服时,他一刀刺在对方肚子上,因为用劲太大,他把自己的手也划伤了。于辰清醒后,马上把玻璃片拔了出来,肚子里的血不断地往外涌。这时,害怕于辰来打自己,杨强又顺手拎起一个啤酒瓶朝对方头上砸了下去。

  经法医鉴定,于辰胆囊、肝脏破裂,已构成重伤。

  最终,杨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玄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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