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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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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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消防栓 绊倒好多人
  投诉人:市民王女士

  投诉内容:快到夫子庙东门的平江府路上,有个消防栓横在人行道中间。我上周末从夫子庙出来,在那里被绊了一跤。这个消防栓真是害人啊!

  市民反映:

  消防栓8年绊人无数

  走在平江府路上,在距离贡院街路口(夫子庙东门)约50米处,记者看到了王女士说的那个消防栓。和路边常见的红色“帽状”消防栓不同,它是简易的“T型”,约20厘米高。红漆已经褪去了大半。

  别看它身材矮小,可就是横行霸道。记者站在路边观察了一阵,大多数行人都能发现避让开,也有人径直撞上。

  正对这个消防栓的是一家专卖店,销售员说,被这个消防栓坑害的行人的确不在少数。“每天都有人中招啊。”旁边一家鸭血粉丝汤店的厨师也附和:“周末或节假日,人一拥挤,被绊的人更多。”据他说,这个消防栓从他们8年前来这里开店就存在,“也不知道是不是报废了,摆在这里没人管。”

  记者还看到,在消防栓附近,人行道上还摆了两排自行车,空间就更小了。

  秦淮区消防大队:

  如果是废旧的,一定拆

  记者先找到了秦淮区风光带管理办公室,市容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消防栓归自来水公司管。记者联系到自来水公司,维修科的人听说了情况,很快前往现场查看。不过到了现场后,他表示这种消防栓属于个人消防设备,是产权单位当初在建房子时为了通过消防验收而配备的,应当归产权单位管。他指了指与这个消防栓相隔10米的一个设在路边的红色“帽状”消防栓,“这是城市消防设备,都是统一的规格,大约70厘米高,三个出水口,大口帽是朝马路的,这种消防栓归我们管。”

  记者联系了秦淮区消防大队,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会尽快派人去现场查看,如果确定这个消防栓是废旧的,就会迅速和风光带管理办公室协商拆除。见习记者 王凡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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