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前,钱某犯诈骗罪被判刑,妻子因此与他离婚,一儿一女都未成年。出狱后,钱某一直过着流浪的生活,直到年逾七旬,无法生活下去,才多方打听找到离别30多年的儿女。但是,儿女不仅不认他,还将他赶走。钱老汉只得来到法院,向儿女讨要赡养费。
出狱后流浪30多年
上世纪70年代初,钱某因诈骗罪被判刑两年。服刑期间,妻子无法独自撑起这个家,与钱某离了婚,儿子(16岁)由钱某抚养,女儿(14岁)由妻子抚养。出狱后,钱某没钱,也没脸回南京,便在外谋生,户口一直挂在大连山,没有地方接受。
几年后,钱某被车撞伤,左手骨折。自此,他带着残疾的左手,先后流浪于北京等多个城市。后来,钱某被遣送回了南京。没有工作,也没有住处,钱某靠乞讨和捡垃圾为生,夜宿街头和桥洞底下。
上法院打官司遭拒
如今,钱老汉年逾七旬,流浪的生活对他来说越来越艰难,钱老汉也觉得自己对不起前妻,更对不起一双儿女。但是为了自己的生活,他还是来到自己曾经的住处周围,希望打听到儿女现在何处。
今年3月,钱老汉从一个老街坊那里得知,自己的儿女住在马群街道某小区,具体几幢几室不知道。钱老汉来到这个小区,好不容易找到了儿女,希望他们能够帮助自己安度晚年。
但钱老汉没想到,儿子和女儿见到自己后,先是惊讶,接着就是愤怒。他们不能原谅父亲犯下的错。钱老汉被赶走后,想想儿女的骂声,觉得很伤心,他决定起诉儿女,讨要赡养费。
可是到了法院,钱老汉却被工作人员拒绝了。原来他没有身份证,不能证明身份,是个“黑户”,而且钱老汉没有固定的住所,不符合立案的条件。老人只好默默地走出法院,因为靠拾荒为生、常年不洗澡,他全身散发着一阵阵的恶臭,路过的人都绕着走。老人怎么办?
法援帮他打赢官司
这时益民法律服务所的朱国存遇到了老人,了解到老人的具体情况后,及时向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法援中心领导特批:先证明老人的身份,再协助老人立案后办理法律援助手续。
法律工作者朱国存接受指派后,首先协助调取了老人原籍南京市雨花台区的户口底根,用以证明老人身份。然后在法院留下了援助人员的住址、电话作为老人与法院沟通的渠道。
近日此案开庭,栖霞区法院在钱老汉的儿女拒绝出庭的情况下,依法判令两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200元。
通讯员 栖援
快报记者 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