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中国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企业工资五年内将集体协商
· 国资委将调查央企职位薪酬
· 个别污染企业
转移苏北
· 陈云林11月3-7日率团访台
· 微软维权要注意方式
· 认为“黑屏”侵权 律师状告微软
· 刘志华不服判决
提起上诉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10 月 28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执法检查发现太湖蓝藻后
个别污染企业转移苏北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在各地开展环评法执法检查时发现,由于环评审批缺乏统一的环评质量标准,影响了环评的科学性,甚至产生了污染企业和被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转移现象。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了解到,2007年蓝藻事件之后,江苏被查处的太湖流域个别污染企业又有向苏北和其他地区转移的现象。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报告时表示,目前我国环评审批公正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