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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 简化规范房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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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贷老客户可能难享七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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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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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老客户可能难享七折
  昨日,房贷新政(以下简称新政)正式实施。虽然细则如预期般“难产”,但据记者了解的情况,目前,银行难以给予存量客户、即老客户七折利率优惠,新客户中的改善型购房客户也可能受到“牵连”。因为利率的下浮幅度过大,银行担心亏本。

  目前5年期以上贷款的基准利率是7.47%,按七折算只有5.2%(实为5.229%)。而1年期存款利率已经达到3.87%(整存整取),这意味着银行房贷业务的利差只有1.3%多一点,扣除正常的呆账准备金1%以及相应的税费、人工成本,“做房贷几乎是入不敷出了”。

  如果将这一“倒挂”现象戏剧化集中到一个客户身上,这一极端现象更为突出。目前,整存整取5年期存款利率为5.58%、而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的7成为5.229%,假设客户有100万房贷余额且已有100万闲散现金,如果利率5年内不调整,那么客户不提前还贷,而是将资金存入同一银行,5年后其利息总收入20多万,而支付的贷款总利息仅为10多万。“提前还贷”将永远成为历史。

  深圳发展银行曾第一个对新政作出较官方的表态:存量房贷对扩大内需作用不大,不会出现存量贷款利率普遍下调的情况。,而且“并非所有的新申请房贷都能享受优惠。”

  多家银行人士表示,目前央行对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客户并未明确界定,银行肯定将严格执行利率优惠30%的政策,也可能只优惠20%、25%不等。

  央行对此的态度是放权于银行,即银行根据客户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自主选择下调幅度。

  国金证券分析师李伟奇认为,由于银行不会轻易失去零售客户,只要有一家银行为吸引个贷降低存量房贷的优惠利率,就会引发全行业行为。

  据《每日经济新闻》《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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