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表示,此次调整是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做出的。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是指个人投资者存在证券交易账户内的资金所孳生的利息所得。我国已从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本次对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比照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同样定于10月9日开始实施。
对此,业内人士一致认为,该消息对提振市场信心意义重大。
齐鲁证券研究所所长胡伟东认为,这一政策是一种减税的措施,能鼓励个人投资者积极入市,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提振市场信心的作用。
西南证券高级宏观分析师董先安认为,该政策出台说明政府已经在竭尽全力地拯救股市,从细节之处考虑为投资者开源节流,其政策信号意义远远大于暂免征收个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可能产生的经济意义。
信达证券研发中心副总刘景德表示,本次的利好可以说是进一步贯彻了减税措施,下周股市有可能会迎来一波反弹。但胡伟东称,投资者同样应该客观地看待此利好,由于免征的所得税仅仅针对个人投资者,因此不会对市场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对个人投资者而言由于数额甚少,对投资者的影响甚微。此前,这一税种几乎不为人们所知。因此,减免这一税种也不会对市场造成较为明显的影响。
董先安也认为,先前股市不振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遭遇全球金融危机,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出现下滑。三季度,我国GDP增速降至9.9%,9月进一步下滑到9%。现阶段,宏观调控的根本措施在于保障中国经济稳定快速增长。当中国经济调整到位后,刺激股市的措施将取得更显著的疗效。
快报记者 李雁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