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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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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人相信:救市是“救民”不是“救商”
  地方与中央部委的“救市”证明:在中国经济增长放缓的新形势下,全面“救市”刺激内需已是板上钉钉。

  “救市”的目的有两重:直接目的和终极目的。第一重是直接目的,显而易见就是提升潜在购房者信心、刺激潜在购房者需求,进而活跃市场、拉动内需,以楼市经济的诸多产业促进经济增长、保证国家整体经济的平稳。目前各地政府陆续出台的诸多楼市优惠措施,包括税费的降低、信贷额的提高、房产交易税的降低,甚至直接的财政补贴,直接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以此保证相关产业发展、税收增长等整体经济的稳步前行。

  由于直接目的很容易激化消费者当下普遍的社会心理——近年匪夷所思的高房价导致消费者对房地产商产生普遍的“仇视”心理—— 所以,一系列的“救市”往往被舆论解读为“救开发商”,从而广受质疑,并出现“利好措施不断,交易依然低迷”的楼市“北风效应”,以致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于22日公开释疑:“救楼市”不是为了救房地产企业,而是为了救经济、救银行、救百姓。这是当下“救市”政策所遭遇的尴尬:“救市”是硬币的两面,在对百姓释放利好、关照民生的同时,客观上也会对房地产企业有一定“救助”,然而公众却普遍下意识地想到后者,而对前者百思不得其解。如此厚此薄彼为哪般?

  问题的关键在于“救市”的终极目的。“救市”的主导者往往是政府,对象往往是市场主体,而基于经济学、政治学的原理和社会正义理论,政府任何政策、行为的终极指向都应是民众的利益。如果这种逻辑有所偏差,那么势必会引发民众对某种政策的误解和猜疑,当下很多地方的“救市”就是显例。中国的房地产业真正发展不过十余年时间,其间历程一波三折,尤以近年来房价的狂飙突进为忧。为此,从2005年开始,中央政府就开始一场拨乱反正式的“救市”,从2005年的“国八条”、2006年的“国六条”、“国十五条”到2007年的“24号文”“39号令”等,无不针对全国房地产行业的诸多弊病和过快增长的房价,无不指向普通消费者的民生利益。而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楼市政策,却依然挡不住2007年中国楼价的井喷,终于,盛极而衰,浮华过后却是一地鸡毛。

  究其原因,固然有热钱涌入、投机疯狂,但根本上却是不少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监管乏力、政策落实打折的结果。去年中国楼市上演疯狂一页:司空见惯的捂盘惜售、层出不穷的价格猫腻、真真假假的信息迷乱、越拉越大的房价收入比、比比皆是的投机……无论政策多好,一旦无法落实,民生所盼难以实现,只能令社会陷入一种猜疑和迷惑的心理泥淖中:“救市”是 “救商”不是“救民生”!

  在刚结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中央提出“救市三原则”: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支持居民购房。这清晰表明“救市”的方向必须是“救民生”,而非“救开发商、支持高房价”。“救市”最重要的就是给消费者信心,由此必须让民众和开发商都相信:民生福祉才是政府“救市”的终极目的,开发商的正常谋利须建立在与整体市场、环境相适应的基础上。

  房地产大鳄冯仑曾就“楼价疯涨”讲过一个故事:在走访历史名城布拉格时,惊讶于千年古城原貌竟保持完好,当地导游一语道破天机:因为布拉格善于投降。面对一个十多年来价格只涨不跌的行业,房地产企业也当反思:一个不善于向市场妥协的企业,能长久笑傲市场经济吗?(马九器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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