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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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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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没水导致业主被熏死?
物业:消防怀疑是人为放火,惨剧跟消防栓没关系
  失火后,房主冲出来呼救,在邻居和保安的帮助下,他们打开了消防栓,却放不出来一滴水。火越来越大,其他人都跑离了现场,几分钟后,房主被浓烟吞噬,葬身火海(本报曾在5月29日报道)。料理完后事,房主的父母状告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要求赔偿。

  死者家属

  告了物业和开发商

  5月27日晚11点左右,六合区某小区28楼一居民家突然失火,房主郭红冲出房间向四邻求救并让邻居拨打报警电话。隔壁一对情侣很快跑过来帮忙,并和保安一起拉开了消防水管救火,却发现没有一滴水。

  耽误几分钟后,原本只有小范围着火的房间内火势越来越大,帮忙的几个人看根本扑灭不了火之后赶紧逃跑。消防赶到后,从一楼的消防栓取出管道,同样放不出水来。因错失抢救时间,最后虽然火灭了,但郭红已被浓烟熏死在家门口,家中财物也被烧光。

  事发后,郭红父母认为因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消防栓没水,将物业告上法院,同时因为物业公司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直接通过协议进入小区,开发商存在择人不当,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他们将开发商一并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他们各项损失57万。

  消防勘察

  怀疑是人为放火

  事发第二天,郭红的男友吴刚曾经到公安部门做过一份笔录,吴刚称,5月27日他正式和郭红提出分手。

  当天晚上,吴刚接到了郭红的电话。电话中郭红称一个人在家喝闷酒,并在家点火,不过已经把火扑灭了。

  而帮忙救火的邻居做笔录时称,当晚11点多,郭红出门呼救,他进入郭家时,发现大火的起源就在郭红床下。

  根据公安部门的记录,5月27日晚10点左右,郭红曾经报警,声称自己家中失火。当时附近派出所的警察也出警到郭红家查看情况,但被郭红拒之门外。根据事后警方提供的录音,郭红称是自己在家放火,并称已将火扑灭。在昨日上午的庭审现场,这段录音被播放。

  录音中,郭红表示自己因为和男朋友吵架,心情不好,点了火现在已经扑灭了。她还称,自己目前无业,靠男朋友养着,最后在电话里报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11点左右,郭红家中再次起火。事后消防部门对现场的勘察报告中指出,火灾怀疑为人为放火。  

  对于法庭播放的这段录音,虽然郭红母亲认为这个声音不像是女儿的,他们不认可女儿是自己放火,他们还说,假设火就是郭红放的,但她已报警,也采取了灭火措施,表明她并不想死,火灾发生后,如果消防栓里有水,那惨剧就不会发生。他们认为,消防栓里没水是导致郭红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开发商:

  楼盘已交付我们没责任

  针对自己被列为被告,开发商称,他们在把房屋出售给郭红时,已明确告知郭红物业公司是哪一家,房屋的正常维护都是物业公司的责任。

  他们认为,火灾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是在楼盘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因此和开发商的售楼行为不具有因果关系。

  物业:

  房主自己应担主要责任

  物业公司认为,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证据证明郭红和物业公司签订过物业管理合同,况且火是郭红自己放的,这跟消防栓有没有水都是没有关系的。他们认为,郭红为情所困实施放火行为,她自己应承担主要责任。

  消防栓为什么会没水?物业公司表示,当时楼盘只验收了一部分,交接手续移交的只是硬件,他们在两年之内不用维修和保养。后来开发商为了卖出商铺,同意改变消防管道的位置,这给消防栓没水埋下了隐患。

  对于物业公司这样的一个观点,开发商并不认可:“楼盘肯定是全面验收后交付的,管理设备设施是物业公司的义务。”

  带着遗像开庭

  死者家属痛打被告律师

  其实9月17日9点是这个案子的开庭时间,但当天早上8点多,郭红的父母和亲戚就捧着她的遗像进来了,母亲看着她的照片忍不住嚎啕大哭。“女儿啊!你还这么年轻,怎么就去了呢?你一直这么孝顺,我们该怎么办啊?”

  就在被告律师商量如何答辩时,郭红父亲突然情绪失控,抡起随身带着的袋子冲到了被告席上,朝着被告律师头上狠狠砸去,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呆了,法警立即阻止了郭红父亲。由于被告律师受了伤,这个案子只能推迟到昨天上午重新审理。

  对于在开庭时情绪为什么这么激动,郭红的妹妹解释,父亲实在是太痛心了。“姐姐出事后,我父亲真的是一夜白头,开庭那天他以为律师就是物业,所以在气愤之下打了对方。他的性格很内向,身体很差,根本受不了刺激……”郭红妹妹告诉记者。

  近日,法院将对此案作出判决。

  (文中人物系化名)

  快报记者 李梦雅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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