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民工可落户城镇
快报讯 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公安部门昨天联合出台文件,鼓励在各行各业表现突出的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预计将有近两万名的农民工成为江苏新市民。
即日起,凡在江苏工作的优秀农民工,年龄在18到50周岁之间,户籍仍在农村,纳入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的,均可申请在就业地城镇落户,本省户籍的也可选择在户籍地城镇落户。江苏省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曹炳泰说,符合条件的优秀农民工,不论是本省的还是外省的,都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入户申请,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和公安部门分别在十个工作日内要把审核手续办完。(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