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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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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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给4500元,又有人要1万元
一企业连遭“消费者”敲诈
  时间:昨天上午

  地点:四所村派出所

  

  昨天上午,河南一家肉类食品加工企业上海分厂的经销商顾先生来到南京四所村派出所报警,称遭遇团伙诈骗,对方屡称在火腿肠中发现异物,要找媒体曝光要“赔偿”。

  “消灾”花掉4500元

  顾先生是某肉类企业的经销商,前天,他专程赶来南京处理顾客投诉。投诉人是一名自称姓钱的男子,此人周五在南京滨江西苑的一家超市购买了他们厂的火腿方肉,在肉中发现了一块创可贴。在电话中,这名姓钱的男子要挟道:“要么我找媒体曝光,要么厂家赔钱封口,至少3万元。”

  接到电话,顾先生颇为疑惑,自己单位肉类加工的生产线是全封闭的,怎么会有创可贴呢?几次电话协商未果,顾先生要求和钱某见面谈谈。

  10月19日上午,在南京下关区的一家茶社里,顾先生见到了钱某。对方拿出了一块用塑料袋裹着的火腿方肉,方肉切口平整,一片创可贴嵌在中央,创可贴上面还有鲜红的血迹。

  看到实物,顾先生心里一片雪亮:遇到讹钱的了。“粉碎机能把肉打成肉泥,骨头都能打碎,创可贴为什么打不碎?而且上面的血迹还这么新!”顾先生戳穿对方的谎言,“再说,创可贴搁在中间,刀子从上往下切下来,切口根本不可能这样平整,而应该是一个斜面。”

  面对顾先生的质问,对方一口咬定创可贴不是自己塞进去的,厂方若不赔偿,就要把这件事公之于众。“赔钱不是问题,要是名声给败坏了,损失就无法挽回,就当是花钱消灾吧!”

  顾先生说,明知是敲诈,可为了避免事情造成不良影响,还是答应了赔钱的要求。最终,双方商定,顾先生付给钱某4500元封口费,钱某写收条,承诺这件事到此为止,不再闹大。同时,钱某还向厂方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证明。

  可疑投诉再找上门

  顾先生原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了,哪知当天下午又有一个女子打电话过来,“我买的火腿肠里吃出苍蝇!要么赔1万元,要么我就让媒体曝光这件事!”这名女子的说词与钱某基本一样,说话都是带有东北口音,更令人起疑的是,两人的手机号码前九位也完全一样。

  “骗子还有完没完?拿我这儿当提款机了?”顾先生压住怒火与骗子周旋,“1万太贵啦,能不能少点?”那名女子表示,如果要自己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赔偿就不能低于1万;如果不要复印件,那只要5000元就可以。顾先生询问对方家住哪里,自己可不可以上门看一下什么样的火腿肠里有苍蝇。可对方闪烁其词,不仅不肯说家庭住址,还一再表示,必须谈拢价格再见面。最后,顾先生回答:“我先请示下公司领导,明天我们再联系。”

  挂断电话,顾先生立即将这件事汇报给了位于河南的总公司,总公司的负责人告诉他,与此类似的事情在吉林、河北已经多次发生,很可能是团伙诈骗,“再这样下去,骗子胃口越来越大,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还是报警吧!”

  昨日,顾先生来到四所村派出所报警。民警调查后发现,钱某提供的身份证系伪造,拨打钱某电话已无法打通。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张先生报料奖60元)

  见习记者 是钟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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