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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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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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聘用就业困难人员可获补贴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今后,南京市中小企业招聘和使用就业困难人员,可以获得岗位补贴、缓缴社保费。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出9项新举措,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该政策,南京将会同银行商研放宽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手续限制,简化程序;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同时,灵活调整社会保险参保政策,中小企业可以为招录进来的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单位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原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降为9%。同时,为缓解困难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压力,此次明确除医保外的社保费缓缴期放宽至6个月;适度降低补缴社保费产生的滞纳金水平。规范涉及企业的行政收费行为,在全部取消12项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其他有法规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凡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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