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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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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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兴未了,醉汉马路上“钓鱼”
  时间:前晚10点多

  地点:迈皋桥合班村附近

  

  快报讯(记者 孙玉春)前晚,一男子白天钓了几条鱼后又和朋友喝了点酒,余兴未尽竟然在马路上拿着鱼竿学起“姜太公”,还引发了一场纠纷。

  前天,刘某和几个朋友相约到八卦洲钓鱼,晚上几个“鱼友”在一起吃了晚饭,还喝了酒。晚上10点多,刘某背着鱼竿独自回家,到合班村附近时又钓兴大发,把自行车往边上一靠,拿出鱼竿,把钩线伸到马路中间开始大模大样地钓起鱼来。

  约二十分钟后,一辆大吊车从此处路过,刘某迷迷糊糊地听到声音,立即抛下鱼竿,吊车司机看到有东西拦车,赶紧刹车。只听刘某喝道:“这么大声音,把我的鱼都吓跑了!”司机明白碰到了醉汉,准备绕道离开。不料刘某正在兴头上,竟然跑上去躺在了车前面,非要司机给个说法。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刘某仍然是说话不着调,胡扯乱弹。民警见正说不行,只好歪说:“这样吧,你跟我们走,带你到个地方,有很多鱼可钓!”刘某一听立即转怒为喜,跟着民警上了车,民警将车径直开到派出所,刘某下车一看地方不对,又跟民警杠上了,“这是什么地方,不是说有鱼的吗,鱼在哪?快送我到鱼多的地方啊!”

  刘某家人闻讯赶到派出所。刘某还想扯着警察,非要往警车里钻,被家人狠狠数落一顿,拉回家了。

  (颜先生报料奖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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