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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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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公安局长被免
  传从其家中搜出3000万现金

  叶树养(资料图片)

  10月13日举行的广东省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原韶关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副厅级)的韶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同时公告称,韶关市新丰县人大常委会已于此前的10月7日罢免了叶树养的韶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相关法规,叶的代表资格终止。记者获知,叶树养因涉嫌经济问题,已于8月底被广东省纪委立案审查。

  有报道称,有关部门在叶树养新丰家乡的豪宅内查获现金3000多万元;此外,还查证叶女婿向境外转移巨额资产。

  据了解,叶树养被“双规”审查的原因之一,涉及其担任新丰县委书记、韶关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牟利。其中之一,即是在建设韶关市公安局办公楼和公安人员豪华别墅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案发后,专案组对其住所进行搜查,进一步发现了新的案情。

  新闻人物

  叶树养,1956年8月生,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人。其仕途从老家新丰县回龙镇起步,始于1976年4月;此后一路升迁,于1998年12月起担任新丰县委书记。2002年12月起,叶树养兼任韶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新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次年2月起专任韶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此后又集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于一身。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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