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最近辞读剑桥博士的传闻闹得沸沸扬扬。金夫人出来辟谣说,金庸只是在家修行。其实金庸是否在剑桥读博我倒不是很关注,以他的名声我想也不在乎那个头衔。不只这一点,综观这几年金庸的行径,似乎有点醉态可掬。2003年秋天的那次“华山论剑”,金庸就透露过自己不胜酒力。五年后,摄氏20度的秋天有点微凉,穿中装的金庸再次醉里挑灯看剑,以凌波微步的醉行闪展腾挪在风口浪尖。
金庸小说中,琴棋书画、医卜星相、渔樵耕读、诗词曲赋、三教九流,几乎无所不包,然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除了那些匪夷所思的武功和缠绵悱恻的爱情外,就是他塑造的无数个酒中豪杰了。不说豪气能干云的萧峰,连那个喝酒都能喝出《酒器论》来的祖千秋,可见金庸对酒的理解力不是一般人能出其右的。最有意思的是,令狐冲虽然酒量甚豪,但是经常喝醉,却被金庸塑造成最有气质的侠客。醉行逆施,才是金庸的取魅之道。
从浙江大学的客座教授,到华山论剑的商业狂欢,再到修订原著的一意孤行,晚年的金庸没少折腾。想当年他面对王朔的批评,回了句“八风不动”,我看现在是八面来风。金庸曾经带给我许多快乐。从十五岁的少年,被老师罚到墙角去面壁思过,还像令狐冲一样在思过崖寻找蛛网似的武功秘诀,到如今步入不惑之年,偶尔还要伸手翻开《白马啸西风》来,看曾经让我落泪的片段: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地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
我曾经因为爱人摇着爱情时代的乌篷船渐行渐远,每天都去酒吧报到。我总是在酒友们的喧闹声中郁郁寡欢,然后很快就把自己灌醉。如今想起来,那些灌醉自己的日子,其实并没喝多少酒,整个醉行就是为了让大家不要忽略我的存在。
其实,金庸根本不需要再去“镀金”。但是我依然不相信,金庸化的醉行是老顽童的一次顽皮,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双手互搏术”,或者仅仅是静极思动的原始江湖气。只是年迈的金庸在“崇拜遗忘”这点上,似乎任督二脉还没有打通,既不如韩寒少侠的睿智,甚至也不如芙蓉姐姐的超级自恋。《西方哲学史》里说,狄奥尼索斯的原始崇拜形式是野蛮的,在许多方面是令人反感的,它之所以影响了哲学家们,是以奥尔弗斯为名的精神化了的形式,而且以精神的沉醉代替肉体的沉醉。所幸的是,这只是金庸的醉行,而不是他的罪行。都市放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