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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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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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曝光!曝到公厕里啦!
公厕里洗衣被拍照;律师:个人曝光不文明现象,还是悠着点
  求助人:朱女士

  求助内容:我在江宁托乐嘉街区公厕的水池洗了孩子衣服,就被街区工作人员用手机拍下了照片,还说要发到网上曝光。我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妥,但因为这个就把我的照片传上网合适吗?

  当事人

  做错事,隐私权就没了?

  朱女士是托乐嘉街区某商铺业主的亲戚,昨天上午带儿子来串门时,孩子不小心弄脏了袜子和裤脚,她一时找不到清洗的地方,就拿到厕所里的洗手池内清洗。

  朱女士说,衣服刚洗一会,就来了一位街区工作人员要求自己离开,她刚想解释一下,这位男士拿起手机就对着自己拍下了照片。朱女士一下子就急了,要求男士删除照片,但遭到了拒绝。对方说,还要将朱女士的照片发在网上曝光,让大家评论一下。

  “不用他说我都知道在厕所洗衣服不妥,但我也是没办法呀!难道我做错事就连隐私权都没了?”朱女士下午再次到街区管理处找到了这名男士要求删除照片,但再遭拒绝。

  拍照人

  既然做了就别怕别人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拍下朱女士洗衣照片的街区商业部一位何姓经理。他告诉记者,朱女士不听劝阻仍然我行我素,他无奈之下才拍下了照片。

  何经理说,一些不自觉的人经常在厕所水池洗衣洗菜,把厕所弄得一片狼藉,管理部门为此很头疼。因为厕所水费是全体业主公摊,一些人大量用水却要大家买单,很不合理。

  “她在厕所洗衣服也是业主向我们举报,我劝阻后她还不肯离开。既然这样就别怕人说,做错事就要付出点代价。”何经理表示,他肯定会把朱女士的照片发上网,但会在面部稍加处理。他还透露,自己已经拍过不少街区里的不文明现象,但因为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他都没有发上网。

  【法律界人士】

  个人曝光不文明

  还是悠着点

  在网上发布“不文明照”,这早已不是个案。随着拍摄工具的普及,市民随手拍下不文明现象发布上网,甚至“人肉搜索”的事例越来越多,法律界人士对此的观点还是“悠着点好”。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李育新律师认为,虽然做了一些不文明的事,但当事人的隐私权还是应当被尊重的。“人人都有权纠正制止不文明现象,但不代表谁都可以无限制地在网上传播,个人采用网上发帖等方式曝光不文明,严格说已经侵犯了当事人隐私权。不文明现象是不是谁都能曝光,目前尚存争议,市民最好谨慎对待。”

  快报记者 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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