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今起 尾气超标扣留行驶证
· 打掉山寨机 就能打掉手机小偷
· 每斤6块 小菜秧大价钱
· 停电通知
· 失业保险待遇 今后不分城乡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10 月 16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失业保险待遇 今后不分城乡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日前,快报第一时间报道南京将从2009年1月1日起对现行的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进行调整,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通过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为逐步实现市、县(区)失业保险全面统筹创造了条件。

  “今后,南京市城乡职工不分居住地和户口性质,失业后均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这个设想不久就将兑现。”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南京市自2006年1月1日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后,原定用2年的时间实现市、县(区)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和发放标准并轨,但由于市、县(区)原来标准落差大,近两年调整后仍没有缩小差距。目前市及江宁区月平均发放标准为574元,其他四县(区)仍为430元,相差144元。从2009年1月1日起现行的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要调整,实现市、县(区)失业保险待遇并轨,将加速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步伐。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